演讲比赛稿:人人所有要知法懂法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觉得只要不打人、不盗窃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固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她是坏人!
尚有部分人,开始接触了部分法律条文的人,逐渐地懂得了学法、守法的核心性,更懂得遵演讲比赛稿:人人所有要知法懂法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觉得只要不打人、不盗窃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固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她是坏人!
尚有部分人,开始接触了部分法律条文的人,逐渐地懂得了学法、守法的核心性,更懂得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爱慕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仿佛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所有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成果的。我想,人们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助于和谐社会吧?尚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步拿出了她的“法律根据”。我开始困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究竟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尔,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近年,但它的哲理光辉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也许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肯定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种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因此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原则。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答复与否认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事实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同样,是不也许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也许不会惩罚你,但周边的人们所有肯定会谴责你,虽然她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种没有道德的人、一种虚伪的人、一种没有良心的人、一种没有脱离低档趣味的人、一种低贱的人、一种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样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部分,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公司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所有自觉得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使用措施、护法呢?
我们多么盼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所有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使用措施、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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