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村农房改造拆迁补偿及置换面积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海门村农房改造建设工作,确保农房改造顺利实施, 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 (试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房改造集聚建设的实施意见 (试行)》和中山县委、房的本村村民以及姓“范”的非本村村民。
2、 置换面积:置换户合法的宅基地建筑基底面积按1:3比例 置换公寓房,具体规定按照市政府2002年颁布的《温州市农村村 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温政令[2002]60号)实行。
宅基地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的,只安置一套公寓房(100 平方米);宅基地建筑面积31平方米以上的,每户最多只能置换
200平方米,但价格按实际面积比例不同计算。
(1 ) 1969年以前的宅基69间,, 按
1:3比例,,每间按100平方米计算, 共计6900平方米,核定价格为综合成本价。
(2) 30平方米以下54间,置换面积每间按100平方米计算, 按综合成本价,共计5400平方米,再按套型差面积最高不超过20 平方米,则20*54等于1080平方米,核定价格为综合成本价加上 1500元,置换后总面积为6480平方米。
(3) 31-35平方米的共62间,每间按200平方米计算,其中 105平方米以及套型差2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面积为62*125 等于7750平方米;其余75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加优惠价800元, 面积为62*75等于4650平方米;按户型面积最高不超过20平方 米,按综合成本价加1500元,面积为62*20等于1240平方米, 置换后总面积为13640平方米。
(4) 36-40平方米的共112间,每间按200平方米计算,其 中120平方米以及套型差2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面积为112*140 等于15680平方米;其余6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加优惠价800元, 面积为112*60等于6720平方米;按户型面积最高不超过20平方 米,按综合成本价加1500元,面积为112*20等于2240平方米, 置换后总面积为24640平方米。
(5) 41-45平方米的共62间,每间按200平方米计算,其中
135平方米以及套型差2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面积为62*155 等于9610米;其余45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加优惠价800元,面 积为62*45
等于2790平方米;按户型面积最高不超过20平方米, 按综合成本价加1500元,面积为62*20等于1240平方米,置换 后总面积为13640平方米。
(6)46-50平方米的共21间,每间按200平方米计算,其中 150平方米以及套型差2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面积为21*170 等于3570米;其余3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加优惠价800元,面 积为21*30等于630平方米;按户型面积最高不超过20平方米, 按综合成本价加1500元,面积为21*20等于420平方米,置换后 总面积为4620平方米。
(6) 51平方米以上的共59间,每间按200平方米计算,其 中160平方米以及套型差2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面积为59*180 等于10620米;其余20平方米为综合成本价加优惠价800元,面 积为59*20等于1180平方米;按户型面积最高不超过20平方米, 按综
村农房改造实施细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