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内审之力,促工程管理规范
徐文煦 【摘要】内审工作的独立性赋于内审组织监管评价的职责,能有效克服外部审计和财务审核的滞后性、局限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程建设技术的专业性、建设过程的复杂多样性、工程造价核算的及时性等都要挂靠不同建筑公司的同一人。究其原因,主要是为了赶工期(市级招投标流程时间太长),简化操作流程;招投标发布面过窄,造成实际应标者范围狭小。
(四)部份工程决算审计制度未严格执行
我区早在2003年就规定了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对以国有资金为主要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在建设项目基本完工、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完成后,及时告知审计机关安排审计”。 但在检查中发现该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较多中小型工程项目仅以镇、街道自行组织的竣工验收清单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工程管理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究其原因,缺乏约束管理制度。基层工程管理人员往往延用习惯做法,审价意识薄弱,或是想控制与施工单位结算的主动权。
(五)工程项目管理缺乏统筹监管机制
工程建设具有规模大、内容多、结构复杂、建设周期长等特点,从确定建设方案、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到交付使用等环节,都需要工程建设的各个部门通力协作和配合。由于缺乏统筹监管机制,各部门各行其事,只管份内的一摊,彼此缺乏沟通联系,造成项目资料不全、款项支付与项目进度不匹配,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等问题,极易造成盲目建设、设计失败、质量低劣、周期拖长、损失浪费的后果。
二、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严把工程管理“五道关口”
镇、街道工程建设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整改的,需要借助内部审计的力量在今后较长的时期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转变管理模式等途径来逐步改善。内部审计要在工程建设管理上切实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点环节的了解、掌握及参与程度。在知情、建议、改进工作的良好循环下,发挥内部审计的管理、监督、服务作用,从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合规地使用。
一是监督关口前移,把好核准关。在工程立项环节,内审人员应对立项依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查看是否存在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的风险。
二是参与招标环节,把好监督关。在工程招标环节,内审人员应对应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复核,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防范项目招标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的风险。
三是复核造价环节,把好审查关。内审人员应对概预算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的计算、定额套用等事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进行审查。防范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的风险。
四是跟踪建设环节,把好监控关。在工程建设环节,内审人员应监督工程部门执行严格的概预算管理,加强工程物资采购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实行严格的工程监理制度;敦促财会部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工程进度,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重点关注工程变更的管控,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的项目变更应当按照项目决策和概预算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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