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讲:薛涛
合同管理
本章节重点及考点
1、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解释顺序)
①施工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⑤施工合同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主讲:薛涛
合同管理
本章节重点及考点
1、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解释顺序)
①施工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⑨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2、承包人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①合同评审。
②合同订立。
③合同实施计划。
④合同实施控制。
⑤合同综合评价。
⑥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3、索赔成立的条件(可索赔工期、费用)
(1)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实际损失
(2)非自己的原因
(3)在索赔失效内提出并提交索赔报告
4、索赔的程序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用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未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工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经认可。
5、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应按下列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案例中索赔问题的处理
建设单位不予赔付的 :
(1)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不论分包还是总包
(2)超过规定期限的(28天)
特定条件的判断
(1)可以预见到的:工期与费用不予赔付。
(2)不可抗力: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这样处理:
a)各自承担自身的费用损失;
b)对于业主要求恢复生产时,需要清理受灾后的现场时,该部分可以向业主提出费用索赔要求。
索赔内容的确定
索赔内容的确定
6、索赔的计算
(1)工期
1)在关键线路上非自己的原因工期拖延的一定是索赔
2)在非关键线路上非自己的原因工期拖延的
拖延时间≤总时差 不索赔
拖延时间 >总时差
索赔时间=拖延时间-总时差
(2)费用包括
1) 人工费
,按照规定的人工费索赔(数值大)
,按照窝工费索赔(数值小)
2)材料费 :材料的原价、运输费、仓储费、合理的损耗费
3)施工机具费
:按折旧费算
:按租赁费算
4)分包费
5)现场管理费
6)利息
7)总部管理费
8)利润 :一般情况下非对方的主管原因造成的不支持,是对方的主观原因造成的支持
例题: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面积为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积为1m3反铲挖土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工作中放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因租赁的挖土机大修,晚开工2天,造成了人员窝工10个工作日
事件二、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事件三、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与5月20日复工的指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米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3
事件四、5月20--5月22日,因下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作日
事件五、5月23日用30个工作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建筑公司针对上述那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
(3)假设人工费单价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4)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答案:
(1)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为租赁的挖土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商自身的责任。
事件2:索赔成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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