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徐州市铜山区摊点自治管理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徐州市铜山区摊点自治管理协会。第二条本协会是由铜山城区内从事商贩经营摊点的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自治组织。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组织本协会会员,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城区经营摊点自律发展服务,为规范市场和谐有序地发展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通过制订行规行约并监督规范城区摊点经营市场,在政府与商业摊贩业主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第四条本协会严格遵守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协会管理理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在区政府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指导下,宣传经营摊点管理及在在城市从事经营类摊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搞好 2 为会员服务的工作,保障会员依法按规经营,维护行业利益,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 (二)沟通政府和经营摊点之间的联系,了解掌握城区经营摊点的基本情况,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开展经营摊点行业调查研究,向政府反映城区经营摊点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调解各摊点间的民事纠纷; (三)制定行业自律准则,建立行业诚信守法规则,进行经营摊点业主职业道德和环保意识的教育、检查和监督; (四)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同意并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从事摊点经营的人员,个人有意愿为城区摊点自治管理服务的,经审查批准也可成为个人会员。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3 (四)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摊点经营行业环境卫生和正常经营秩序,做到文明、有序、规范、依法经营;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带头维护城区市容环境,带头搞好卫生清洁; (六)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自治活动; (七)接受协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重大事项变更和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4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一年。
铜山区摊点自治管理协会章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