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税收督察工作报告
地税局税收督察工作报告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的告知》文献精神,保证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正的确施,强化管理,规范执法,不断提高 州直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的总体水平。从 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直接进一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规定检查的核心内容外,同步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贯彻状况也一并作为核心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与否拟定(以拟定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环节与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与否规范、解决决定与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献管理状况等。
三、对照检查的状况
(一)税收规范性文献的清查。我局根据新地税办发3号文献规定,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献和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献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献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献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献),其中3份文献停止实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毕了清理任务,获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献所有能严格根据《税收规范性文献制定管理措施(试行)》实行文献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献审核台帐》。同步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献,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实行税收政策的状况,也没有发既有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献。
(二)一般发票及税收票证的管理、税收收入的征缴状况。一是核心检查了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状况和票证库房管理状况,通过检查,各局可以根据《税收票证管理措施》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对税收票证钞票汇缴做到了“日清月结”,建立健全了各类税收票证登记台帐和结报手册,对税收票证的领、用、存、销状况准时记录;同步每月对税收票证填开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成果书面通报。二是核心检查了一般发票的管理、纳税申报征收状况和税款的预算级次及入库状况。通过检查,所有可以根据《发票管理措施》严格管理发票;对税收征管范畴能依率计征、依法征缴,对税款入库能严格根据国家规定的预算级次,立即、足额入库,没有发现积压、挪用、截留、转引税款现象;
(三)公司所得税政策实行方面。一是严格根据公司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在核定征收公司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善,对公司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实行和管理上,基本可以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公司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实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核心行业管理方面,特别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实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公司实行报验登记,同步对核心公司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规定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送业,特别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与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根据稽查操作规程实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使用措施律对的、定性对的、解决案件合适。
(六)对通过出让措施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所有依法征收了城乡
地税局税收督察工作汇报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