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均衡的微观分析
市场结构与厂商均衡
第一节市场结构
一、市场结构及其特征
市场结构是指影响厂商行为的市场组成特点, 或者说是某种市场本身所组成的竞争特点, 它包括一个行业中厂商的数量、资源的流动、厂商产品的差异性与替代性等等。其中,厂商或企业,是指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向市场提供商品和劳务的独立生产经营单位,行业或产业是指制造或提供同一产品或类似产品或劳务的厂商的集合。所以,概括地说,市场结构就是一些特征,这些特征主要包括:一是在某一行业中企业数目的多寡。企业数目的多寡通常用来反映行业的市场集中程度,市场集中程度指大企业在市场上的控制程度
用市场占有额来表示。一般用四家集中率、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两个标标准来判断一个市场的集中程度;二是这些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差异程度。三是行业的进入限制。其实这一特征是从第一个特征中引伸出来的,企业数目多,进入限制少,可自由进出,企业数目多,进入限制大。进入限制主要来自自然原因和立法原因。自然原因指资源控制与规模经济。如果某个企业控制了某个行业的关键资源,其他企业得不到这种资源,就无法进入该行业。立法原因是法律限制进入某些行业。这种立法限制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特许经营,二是许可证制度,三是专利制。
二、市场结构的类型 根据行业的市场集中程度、行业的进入限制和产品差别,可以把市场结构分为四种类型。 (petition)是一种竞争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形成这种市场的条件是企业数量多,而且每家企业规模都小。价格由整个市场的供求决定,每家企业不能通过改变自己的产量而影响市场价格。 (petition)是既有垄断又有竞争,垄断与竞争相结合的市场。这种市场与完全竞争的相同之处是市场集中率低,而且无进入限制。而其差别关键是完全竞争产品无差别,而垄断竞争产品有差别。企业规模小和进入无限制也保证了这个市场上竞争的存在。
(Oligopoly)是只有几家大企业的市场,形成这种市场的关键是规模经济。在这种市场上,大企业集中程度高,对市场控制力强,可以通过变动产量影响价格。而且,由于每家企业规模大,其他企业就难以进入。由于不是一家垄断,所以在几家寡头之间仍存在激烈竞争。 (Pure Monopoly)是只有一家企业控制整个市场的供给。形成垄断的关键条件是进入限制,这种限制可以来自自然原因,也可以来自立法。此外,垄断的另一个条件是没有相近的替代品,如果有替代品,则有替代品与之竞争。不同市场类型的特征和代表行业,如下表10-1。
特征
类型
厂商的数量
产品差别的程度
对价格控制的程度
进出一个行业的难易程度
市场信息
广告
代表行业
完全竞争
无数
完全无差别
没有
很容易
买卖双方都掌握极充分信息
很少有价值
一些农产品
垄断竞争
很多
有差别
有一些
比较容易
条件优越的卖者掌握信息
普遍使用
香烟,糖果
寡头
几个
有差别或无差别
相当程度
比较困难
卖者信息不足
普遍使用
钢铁,汽车
完全垄断
一个
唯一的产品,没有接近的替代品
完全或很大程度
很困难,几乎不可能
企业控制
不经常使用
公用事业,如水、电
表10-1 市场类型及其特征
从图表中可知,不同的市场结构会影响厂商的行为,从而影响厂商的产量与价格决定。厂商为了使利润达到最大化,将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即MR=MC去进行生产, 所以在厂商理论中的所有市场结构条件下,产量都由MR=MC的交点确定,这是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只因市场类型有差别,所以其厂商均衡也有差别。下面逐一进行分析。(注:在本章分析中,不同类型的市场结构仅对产品市场而言存在,假定,不同产品市场结构中的厂商所面临的生产要素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因此,对于不同的厂商来说,生产要素价格是既定的。为了分析方便,假定不同市场结构中的厂商其成本函数都是相同的。)
第二节完全竞争市场的厂商均衡
一、完全竞争市场的存在条件
通常,一提竞争就让人想起商场上你死我活的斗争,想到每家公司做出决策时,都要考虑自己的行动会如何引起竞争对手的反应和对策。然而,在经济学模型中,完全竞争的定义却与通常意义上的竞争相差甚远。完全竞争(petition)又称纯粹竞争(Pure
Competition),是指一种竞争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即在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中,每家厂商都失去了“个性”,并且不必考虑自己的行动对整个市场带来什么影响,因为每一家厂商在市场中所占份额都是微不足道的。
更精确地说,经济学意义上的完全竞争市场必须符合以下
四个条件:
(1)无数的买者和卖者。市场中有无数商品的需求者和供给者,他们中的每一个人的购买份额或销售份额,相对于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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