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陈章工程部
施工部位
交底部门
技 术 部
交底日期
交 底 人
孙设置稳定的盖件。
4)施工现场通道四周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楼板、,必需用坚实盖板盖没,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需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以上的洞口,必需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纳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退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初按上款办理外,还应加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需恢复防护设施;
6)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7)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纳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8)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口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
9)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急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予以固定。
三、穿插作业防护
,必需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爱护用品。
、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展上下立体穿插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需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内。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脚手架等撤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沿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cm的层次上的穿插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在其受影响的范围之内,必需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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