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迁工作交流发言
房屋征迁工作沟通发言 各位领导: 首先热情欢迎大家莅临我办指导工作!依据会议支配,下面我把我市房屋征迁拆迁工作的一些主要做法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 一、 动迁机构设置状况 动迁办原隶属于住建局二级局,2006年因工作须屋征收补偿政策执行。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补偿价格:集体土地房屋合法面积按楼房1850元/㎡、平房1750元/㎡、瓦房1500元/㎡进行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依法不予补偿。
(2)安置方式:被征收人(搬迁人),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每户最多安置2套***房屋。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与安置房建筑面积等同部分,实行互找差价,不同房屋结构,按楼房130元/㎡、平房180元/㎡、瓦房230元/㎡补缴安置标准面积部分的差价(不含楼层差)。
(3)附属物补偿标准:实行打包政策,不区分楼房、瓦房、平房,每户按其合法建筑面积予以380元/㎡补偿。这样做可以有效降低突击装修,避开造成资源奢侈。
(4)搬迁补助费:按合法建筑面积20元/㎡标准执行。
(5)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补助。
选房依次:实行谁先签订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谁优先选择、购买安置房。
嘉奖期限:在征收确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签订协议约定的期限,腾空房屋交付拆除的,按其合法建筑面积及交房时间赐予肯定嘉奖。其中:房屋征收确定公告发布后1-10天签订协议的,赐予200元/㎡嘉奖;11-20天签订协议的,赐予150元/㎡嘉奖;21-30天签订协议的,赐予100元/㎡嘉奖,征收确定公告30日后不予任何嘉奖。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支配部署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拆建并重、和谐发展”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协调、长远发展,全面启动了城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棚户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房屋征迁工作,多次亲临现场指挥调度,现场解决有关工作难题。市政府成立了“双拆”督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市房屋征迁推动大会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刚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房屋征迁工作的快速高效推动供应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
依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状况,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园林城市这一奋斗目标,把城市***房屋征迁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品位的切入点,并将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迁列入重点工作安排,既解决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问题,同时,又解决了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二)部门协调协作,主动服务大局 在征迁工作中,根据职责分工,市征收办与相关责任单位及各属地街道(镇)加强分工协作,相互支持协作。征收办牵头负责,抓总体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跟踪督办,属地街道(镇)抓好各自的征迁工作,其它相关部门也都各司其职,主动服务于征迁工作大局,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我们建立了工作进展状况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按时对房屋征迁工作进行通报,刚好总结阅历,查找问题,督办整改;建立了督查制度,组建双拆督查小组全天候、不间断地对拒不协作征迁工作的机关公职人员进行督查督办,刚好解决工作难题;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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