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依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仔细履行安全治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公司民爆物品安全治理责任制如下:
一、董事长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依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仔细履行安全治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公司民爆物品安全治理责任制如下:
一、董事长
1、对公司民爆物品安全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依法依规打算民爆物品安全治理的经费和投入。
二、总经理
1、对公司民爆物品安全治理负领导责任;
2、保证民爆物品安全治理经费和投入落实到位。
三、安全副总经理
1、负责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监视检查工作;
2、组织制定和完善民爆物品安全治理制度,加强贯彻落实。
四、生产机电副总经理
负责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的安全治理和使用。
五、安监到处长
1、负责监视检查民爆物品安全治理条例、规定、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状况;
2、组织检查地面、井下火药库、作业点民爆物品的安全治理;
3、组织追查处理民爆物品安全事故,对违反制度的人员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展惩罚;
4、负责对出入井口人员进展检身。
六、生产技术科科长
1、负责制定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使用单位日常的现场使用制度;
2、遵照《煤矿安全规程》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有关民爆物品使用的治理规定;
3、负责各使用单位现场消耗的原始记录、考核和掌握;
4、每年十一月份依据下一年度采掘打算核定民爆物品使用数量;
5、推广使用爆破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保证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民爆物品。
七、保卫科科长
1、负责地面火药库的看管、保卫、消防和出入库登记工作,从地面库到井下库的押运工作;
2、井下火药库的治安检查监视工作;
3、对民爆物品从业人员进展政治资格审查;
4、协作安全员对出入井口人员进展检身。
八、调度主任
负责生产过程中民爆物品的使用治理和制度落实;
九、供给科科长
1、负责民爆物品的选购、入库、储存、出库、销毁手续的办理和从地面库到井下库的运输工作;
2、负责地面、井下火药库的业务治理工作,协作保卫科做好火药库的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看管井下火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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