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置原则
特殊警示极易燃气体。理 【操作安全】 (1)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制氢和充灌人员工作时,不行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及带钉的鞋作业,以免产生静电和撞击起火。 (2)当氢气作焊接、切割、燃料和爱护气等使用时,每台(组)用氢设备的支管上应设阻火器。因生产需要,必需在现场(室内)使用氢气瓶时,其数量不得超过5瓶,并且氢气瓶与盛有易燃、易爆、可燃物质及氧化性气体的容器或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8m,与空调装置、空气压缩机和通风设备等吸风口的间距不应小于20m。 (3)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吹洗置换,应马上切断气源,进展通风,不得进展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4)使用氢气瓶时留意以下事项: ——必需使用专用的减压器,开启时,操应站在阀口的侧前方,动作要轻缓; ——气瓶的阀门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连续使用。阀门损坏时,严禁在瓶内有压力的状况下更换阀门; ——气瓶制止敲击、碰撞,不得靠近热源,夏季应防止曝晒; ——瓶内气体严禁用完,。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2)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纳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制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室内必需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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