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引荐人才管理办法 1目的鼓励在职员工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为公司引荐各类合适人才,满足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并对推荐人给予适当的人才推荐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职员工为公司引荐各类人才的管理和奖励。 3职责 管理部负责对在职员工为公司引荐人才的归口管理。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利和义务为公司引荐人才。 4 措施与方法 引荐程序 在职员工可随时向管理部推荐公司空缺岗位的合适人员, 向管理部提供有关人才信息, 联络被推荐人与管理部联系。在推荐时尽可能提供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相关证件复印件, 如学历证、职称证等。 当被推荐人员被公司录用时, 管理部应将录用情况记录于《推荐人才库》上,并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将录用情况反馈给相应的推荐人。 推荐岗位划分 中高层管理技术人才:指能够担任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的人才,以公司或集团任职文件为依据。 核心专业技术人才:指能够担任技术、工艺、工装、质量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才,以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依据。 一般管理或技术人才: 被推荐人需具备本行业工作两年(含) 以上经验, 可以担任技术员、验检员、会计等岗位的人才。 熟练工: 指被推荐人在被录用之后不需要经过培训就能上岗的操作人才。 普工:指车间作业一线的普通操作人才。 奖励标准 中高层管理技术人才奖励标准:被推荐人经面试合格录用,并在公司服务满两年的,奖励推荐人 1000 元/人· 次。 核心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标准:被推荐人经面试合格录用,并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半的,奖励推荐人 800 元/人· 次。 一般管理或技术人才奖励标准: 被推荐人经面试合格录用,并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奖励推荐人 6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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