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人员统管统聘(1)的论文.doc浅谈会计人员统管统聘(1) 的论文所谓会计统管统聘制度,是国家为加强企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状况和预算收支活动情况, 由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事业单位实行统一委任和管理财会人员,从而建立起有效的以会计监督为核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管约束机制。一、对会计人员统管统聘的可行性分析 。会计委派制或统管统聘制并不是什么新事物,在我国台湾地区早就实行了。而法国管理国有企业的一个重要特点便是设立财政总监制度,资本超过30万法郎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置会计监察员。美国政府中,人事管理总局在财务管理方面也行使相关职能。 。会计管理体制是一个国家会计模式的主要内容。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造就了不同的会计管理体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证券市场不发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发展之中,人们崇尚集体主义,权距较大,对不明朗因素反应较强。在这样的社会环境特征之下,我国的会计管理体制应采取集中与立法型,而非自我管理型。 。会计人员造假,一是迫于他人的压力,二是单位利益驱使。实行统管统聘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两方面的作弊因素。首先,实行统管统聘,有利于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强化制约机制。古今中外大量事实证明,不独立于被监督者,则监督人不可能执行有效的监督。其次,实行会计统管统聘,有助于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目前会计人员的权益主要靠《会计法》保护,但保护力度远远不够。实行统管统聘后,会计人员的关系留在派出机构,人事、经济、晋升、职称等由派出机构统管,这便给会计人员大胆开展工作解除了后顾之忧,其合法权益有强大的后盾保护。二、对完善会计人员统管统聘的几点设想(一)制度法规方面会计委派制的实行,可以约束内部人的腐化行为,促使其致力于企业的经营,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从而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所以应该修订相关法律中的不协调之处,为会计委派制的实行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首先,要修改《会计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允许各级财政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会计管理模式;其次,要修订与之相关的《公司法》、《企业法》等法规,对相关的职责、权限进行明确的界定和划分;最后要在财经法规中突出会计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会计管理机关与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二)会计统管统聘的目标、主体及人员职责设计 。即在维护国家利益(所有者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 ,具体由财政部门和国家有关经济部门负责,凭借的职能是政府社会经济管理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因此,对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宜采用此制度。 (包括财务总监、会计主管)的职责设想。统管会计的职权: ①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会计报表和报告,并与经理共同确认后上报; ②参与指定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各级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③与经理联签批准规定限额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资金支用、贷款担保等事项; ④参与拟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⑤参与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⑥参与制定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财
浅谈会计人员统管统聘(1)的论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