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标准大庆石化公司电力系统继电爱护工作,加强技术监视,提高继电爱护与安全自动装置的治理水平,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爱护电气设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规程、标准,制电气运行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定值治理
第十二条结合电力系统进展规划,定期编制或修订系统继电爱护整定方案(每年1月30日前)。整定方案的编制应依据:
1.由调度部门供应、并经领导审定的系统运行方式及运行参数,包括正常的和实际可能的检修运行方式;最大有功及无功潮流(必要时应包括冲击负荷电流值,电动机自起动电流值等);最低运行电压,非全相运行线路的相序重量,最正确重合闸时间,解列点及系统稳定的详细要求等。
2.6kV及以上系统计算所需的设备及线路参数,须采纳试验值(试验报告)或有据可查。
3.由打算部门供应的系统近期进展规划与接线。
第十三条整定方案考虑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整定方案对系统近期进展的考虑。
2.各种爱护装置的整定原则以及为防止系统瓦解、全厂停电或保证重点用户用电做特别考虑的整定原则。
3.整定计算书(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许的最大电流或有功、无功负荷。
4.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点的安排。
5.正常和特别状况下有关调度运行的留意事项或规定事项。
6.系统主接线、正序及零序阻抗参数、继电爱护配置。
7.系统运行、爱护配置及整定方面遗留的问题和改良意见。
8.整定方案编制后,由二级单位电气副总工程师组织对相关整定方案进展全面校核,经电气治理处审定后实施。整定计算原始稿需整理成册,妥当保管,以便日常运行或事故处理时查对。
第十四条关于整定值调整更改的若干规定:
1.现场爱护装置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履行审批手续。二级单位申请的爱护装置整定值调整和更改,须报电气治理处审定后执行。
在特别状况下急需现场确定转变爱护装置整定值时,应于两天内补办审批手续。
2.定值审批单或通知单一式三份,编号并注明编发日期,分别发给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和公司电气治理处继电爱护岗位。
3.因新建、扩建工程需要更改局部系统爱护装置的配置和爱护方案时,相关二级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所要求的程序,组织更改完毕,以保证各级爱护装置相互协作。有特别困难时,须向公司电气治理处提出并讨论解决方法。
4.爱护装置整定管辖范围一般与调度操作范围相适应,整定分界点上的定值限额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及零序等值阻抗)也要书面明确。需要更改时,必需事先向有关方提出,原则上应局部听从全局,取得全都意见后,方可修改分界点的限额并报公司电气治理处审定。
第四章检验治理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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