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平视角下流动儿童学前教育问题的探析班级小组名称(成员、分工情况) 摘要: 解决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是实现学前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为此,应关注流动人口及其子女的生存环境;发挥社区的教育功能,通过“家长学校”等形式帮助流动儿童家长改变学前教育观念;强化政府在学前教育中的职责,发挥学前教育的补偿功能。通过政策保障、财政投入及成功经验的借鉴等具体措施,保证流动儿童享受均等的学前教育机会。关键词: 流动儿童;学前教育公平中图分类号: G61 文献标志码: A 随着流动儿童规模的不断扩大,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公平问题日益凸显。《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 号) 等文件的颁布, 使流动学前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受到了进一步关注。公平视角下,如何保障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权利和机会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概念界定:教育公平与学前教育公平的内涵正确理解教育公平的内涵是解决流动儿童的学前教育问题的前提。什么是教育公平?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视角来看, 教育公平有不同的内涵。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我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目前主要有教育哲学、教育社会学、教育经济学、教育法学、教育伦理学、教育政策学及文化学七个学科对教育公平进行相关研究。[1] 不同学科对教育公平的考察结论不尽相同。哲学视角下的研究主要对教育公平的属性、形式及类型做了阐述。从教育本体的角度来看,教育公平是指教育活动中对待每个教育对象的公平和对教育对象评价的公平。从本质意义上看,教育公平包含教育平等及其合理性两重性质的规定,其观念基础是平等理念。而教育经济学角度下的教育公平研究是与教育资源分配和享用联系在一起的; [2] 或具体表示为个人获得教育资源的多少与其对社会的贡献或报酬相称; [3]或是界定资源分布公平与机会分布公平。[4] 在教育社会学看来, “教育机会均等”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核心,包括就学权利平等、就学机会平等、学生成就机会均等、教育效果均等四个方面。关于什么是“教育机会平等”,我国香港学者卢乃桂教授在考察大陆和香港教育基础上,结合美等特指学生平等地享有接受学校教育的机会。入学机会平等和存留平等是审视教育机会平等的两大重要指标。入学机会平等是指人们接受学校教育权利的平等;存留平等是指人们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接受教育以达到特定教育程度的成功机会平等。[5] 基于教育社会学对教育公平内涵的界定,我们将学前教育公平界定为学前教育机会均等,它涵盖了起点均等、过程均等、结果均等和效果均等。二、现状分析:公平视角下的流动儿童学前教育的弱势地位“让每一个幼儿享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已成为学界共同的努力方向。然而,对流动儿童而言,由于缺乏政府扶持,没有相应法律制度的保障;二元户籍制度是流动儿童学前教育的制度障碍;城市教育体系不能提供优质学前教育机会以及家长学前教育意识淡薄等原因致使大部分流动儿童被排除在优质学前教育之外。公平视野下,流动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的弱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前教育保障制度的缺失使流动儿童徘徊在法律保障之外流动儿童学前教育权利缺失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近年来, 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阶段的城市流动儿童成长环境不断优化。 1996 年, 国家教委颁布的《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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