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两措” 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根
据《安全生产发电厂“两措” 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根
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
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发电厂每年应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
施计划。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应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技术科为主,各
有关部门参加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
织,安全生产监督或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第四条 安监科专责负责监督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
划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 技术科的主要职责:
(一) 根据厂部安排,及时组织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
(二) 负责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实施;
(三) 对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六条 安监科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年度劳动安全保护计划编制;
(二) 负责年度劳动安全保护计划有关费用的落实。
(三) 对年度劳动安全保护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章 “两措”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一)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三)安全生产业绩评估结果;
(四) 防汛、抗震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
(五)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本企业
事故防范对策等;(六)检修运行规程的修订。
第八条 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依据:
(一)根据国家、行业颁发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
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
(二)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
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三)安全生产业绩评估结果。
第九条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
第十条 财务部门应优先安排反事故措施计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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