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梅毒与先天梅毒防治
个旧市妇幼保健院
周荣
梅毒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发病率
是衡量的重要指标之
一。
目前全球将消除先天梅毒作为一个公共
卫生问题,我国政府庄严地向国际社会
做出了消除先感染的临床分期,确定适合的青
霉素治疗方案(与非妊娠患者相同)
对于孕早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妇,应在孕早期
与孕晚期各提供1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
孕中、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立刻给予2个
疗程的抗梅毒治疗,2个治疗疗程之间需间隔
2-4周,第2个疗程应在孕晚期进行
孕妇梅毒的治疗方案
对临产时发现的梅毒感染产妇也应立即
给予治疗
在孕产妇治疗期间应进行随访,若发现
再次感染或复发,应立即再开始一个疗
程的治疗
母体治疗梅毒可影响胎传梅毒的进展,
而一旦发展至胎儿肝肿大和腹水阶段,
则母体治疗对胎传梅毒进展影响不大
早:筛查、治疗
妊娠期梅毒治疗方案:
药物 各期梅毒的治疗首选青霉素。应根
据不同阶段及不同临床表现,选择不同
的青霉素类剂型、剂量和疗程,正规、
足量给以治疗。
普鲁卡因青霉素G
苄星青霉素G
水剂青霉素G
目前尚无对青霉素明确耐药的报告
妊娠期梅毒治疗方案:
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预防98%以上的先天
性梅毒,对胎儿无明显的毒副作用。是
预防先天梅毒的理想抗生素药物。
对于青霉素过敏的患者,可采用替代疗
法,但效果均不如青霉素好。
替代药物
四环素类(四环素、多西环
素、二甲胺四环素)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
头孢三嗪(头孢曲松)
一切非青霉素治疗的梅毒复发率较高。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红霉素穿过胎盘能
力低下,用于妊娠期对胎儿的治疗无效
不能通过脑脊液,
头孢三嗪
生物利用度高,易于进入各
种组织和器官内,特别是对脑脊液
(CSF)的穿透性较强,半衰期长
妊娠合并梅毒孕妇的治疗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单位/日,肌注,连续15天(早期)/20
天(晚期)
要求早孕一疗程,晚孕一疗程。治疗后每月做一次定量USR
或RPR,了解有无复发或再感染。
苄星青霉素G 240万单位/次,1次/周,肌注, 共2-3次。疗程、
监测同上。
第二疗程,疗程间隔2周
替代
头孢曲松1g/d m/iv
连续10-14天
红霉素 500mg qid po x15天。疗程、监测同上。
早期梅毒
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
连服15天
连服30天
治疗注意事项
青霉素过敏者用替代方法治疗者,在停
止哺乳后,要用多西环素复治。
如在妊娠期发现的梅毒为神经梅毒或心
血管梅毒,应采用针对神经梅毒和心血
管梅毒的治疗方案
吉海反应,应给予必要的医疗监护和处
理,但不应就此不治疗或推迟治疗
规则而足量的治疗的重要性
–早期梅毒未经治疗者,25%有严重损害发
生 ,而接受不适当治疗者则为 35% ~40%,
比未经治疗者结果更差。说明不规则治疗可
增多复发及促使晚期损害提前发生
青霉素治疗注意
梅毒螺旋体繁殖周期30-33h,如用水
剂青,,需4h一次肌注方有
效
苄星青和普鲁青血有效浓度维持分别为2
周和24h
青霉素治疗注意
首选,至今无明确耐药报告。
,以保证
杀灭螺旋体,如低于此浓度,并超过18-
24小时,梅毒螺旋体增殖,故应选长效
青霉素。
青霉素剂量不宜加大。
吉海氏反应
在晚期梅毒中,螺旋体处于相对静
止状态,分裂繁殖一代需要更长的时间,
只有延长疗程,才能达到有效的治疗目
的。
吉海反应(Jarisch-Herxheimer reaction)
梅毒治疗时,大量梅毒螺旋体被杀死,发出异性蛋白
所致。
首次治疗初次给药的4 小时发生,8 小时达高峰,24
小时内消退,表现为高热、头痛、寒颤、肌肉疼、心
律过速、嗜中性细胞增高、血管扩张伴有轻度低血压,
一般在24小时缓解。心血管梅毒可发生心绞痛、主动
脉破裂;神经梅毒恶化等。
一期梅毒发生率约为50%,二期梅毒为75%,而晚期
梅毒发生率较低,但后果严重。
妊娠妇女可发生早产和胎儿宫内窒息。
治疗前一天开始口服强的松,20mg/日,分二次口服,
共4日。必要时住院。
妊娠合并梅毒孕妇治疗后随访
随访:分娩前每月一次,包括临床和血清学试
验。早期梅毒,其滴度下降要求≥4倍。其他
类型的梅毒,其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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