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六章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管理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管理第一节第一节律师事务所概述律师事务所概述-、概念-、概念??依法设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律师依法设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的律师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截止截止 2008 2008 年初我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到年初我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发展到 1 1. .3 3万多家。万多家。二、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二、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一)国资律师事务所(一)国资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国家出资设立??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以该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依法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 55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第第 57 57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 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 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 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三)个人律师事务所(三)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广东省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广东省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 2008 2008 年年 12 12月月 18 18日日在中山挂牌(张秋楠在中山挂牌(张秋楠) ) 第二节律师事务所的设置与管理第二节律师事务所的设置与管理一、律师事务所的设置 一、律师事务所的设置 (一)一般条件: (一)一般条件: 1. 、住所和章程;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 ;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3. ,且三年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 。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数额见司法部数额见司法部 2008 2008 年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管理办法( ( 2009 2009 年年8 8月月1 1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具备: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具备: 1. 、住所和章程;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 ;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 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4. ; 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5. 。设立人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1. 、住所和章程;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 ;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 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4. ; 有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的资产; 5. 。设立人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 1. 、住所和章程;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 ; 有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3. 。以上执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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