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新法新规解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顾潮劳动合同制度立法·司法解释? 2001 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 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2010 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2013 年1月 18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自 2013 年2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立法·法律? 1994 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劳动法》,自 1995 年1 月1日起施行。? 2007 年6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劳动合同法,自 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 年9月3日,国务院第 25 次常务会议通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 2008 年9月 18 日起施行。?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劳动合同法,自 2013 年7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制度立法·法规? 2003 年 10 月 25 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自 2003 年 12 月1日起施行。? 2009 年6月 22 日,省人社厅向省人大报送了《关于商请进行劳动合同制度地方立法的函》(苏劳社函[2009]26 号) ? 2010 年,省人大、省政府分别将劳动合同制度立法被列为各自立法调研项目。? 2012 年4月 27 日,省政府第 91 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草案。? 2012 年5月 16 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月 18 日—— 8月 18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2 年9月 13 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 》的议案? 2013 年1月 15 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13 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制度立法·规章? 2013 年6月 20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 10 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9 号),自 2013 年7月1 日起施行。? 2013 年6月 20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3 〕 66 号)。重点法条解读?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实习学生?规章制度?订立合同?加班工资?高温津贴?变更合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法条解读·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图例法条解读·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 57 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组织形式——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营业条件——人、财、物,实体化经营; ?管理制度——如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异地派遣管理等办法; ?设定条件——行政规章、地方法规不能设立资质条件; ?前置程序——行政许可。法条解读·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12条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 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21条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法条解读·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 63 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 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同工同酬的理解(办法相同、约定一致) ?同工同酬的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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