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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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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目 录一、绪论…………………………………………………… 1二、婚姻成立的有效条件………………………………… 1三、对于无效婚姻的理解………………………………… 2四、对于可撤销婚姻的思考……………………………… 3五、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六、确立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制度的法律意义……… 6 【论文摘要】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 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 是社会肌体上的细胞组织, 承担着多方面的社会职能。婚姻状况如何, 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也关系到子女、家庭和社会的利益,因此, 必须用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规范人们的结婚行为, 以便保证婚姻质量, 使婚姻关系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因此,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 婚姻法修正案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本人在本文中将就婚姻无效与可撤销婚姻法律制度谈几点自已的看法。【关键词】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公益条件私益条件一、绪论 200 1年4月28 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 10 条、第 2 11 条、第 12 条是关于婚姻无效与可撤销的规定,自此,我国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婚姻无效制度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保障结婚条件和程序的执行,保护合法婚姻, 预防和制裁违法婚姻。新《婚姻法》虽然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 但还不是很全面, 婚姻法学界对此也有很大的争论。因此, 有必要对我国的婚姻无效制度作一系统的研究, 那么, 在了解婚姻无效的前堤下, 首先应该清楚婚姻成立应具备的有效要件。二、婚姻成立的有效要件结婚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 以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是人类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是一种典型的民事行为。因此, 婚姻的合法有效必须具备民事行为生效的要件。民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生效的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同一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55 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②意思表示真实,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这些条件都是实质要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民事行为只要具备实质要件就发生法律效力,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民事法律行为还必须符合形式要件才发生法律效力。(一) 婚姻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婚姻当事人自身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实质要件可以分为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积极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必须具备的要件; 3 而“消极要件”是指必须回避的要件,即结婚当事人本人或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得出现的情况, 故又称“禁止条件”、“婚姻障碍”。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包括:积极要件有二: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消极条件有三: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过, 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的区分是相对的, 有的积极要件从另一角度看也可以说是消极要件, 反之, 有的消极要件从另一角度讲又可以说是积极要件。婚姻的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婚姻成立的方式或程序。婚姻的成立, 除要求当事人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外, 还必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 只有在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后, 婚姻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才能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所以, 婚姻的形式要件既是婚姻公示的法定方式, 又是婚姻的有效要件。我为婚姻的形式要件。(二) 婚姻的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公益要件是指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如禁止重婚、禁止近亲结婚等; 私益要件是指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 如结婚须有当事人双方合意、未成年人结婚须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等。在一些国家的立法例中, 以违反公益要件为婚姻无效的原因, 以违反私益要件为婚姻得撤销的原因。这种分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所不取的。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 既是保护个人 4 利益的, 又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三、对于无效婚姻的理解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有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新的《婚姻法》修正案于 2001 年4 月 28 日颁布,其中对于无效婚姻规定了四种情况: (一)重婚的;(二)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这四种情况皆因缔结婚姻的民事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重婚的情况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二)、(三)违反了《婚姻法》有关禁婚亲和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情况; (四)违反了《婚姻法》第 6 条有关法定婚龄的规定。本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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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apanghuang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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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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