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线电缆技术要求( 施工规范) (一)高压电缆 1 .总则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 10kV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它提出了该电缆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需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 未对一切技术细则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供方提供的设备( 或系统) 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 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附表一“技术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本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 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如下: GB/T12706-2008 有矛盾时,按现行的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获得 ISO9000 ( GB/T 19001 )资格认证书或具备等同质量认证证书, 产品应在相同或更恶劣的运行条件下持续运行三年以上的成功经验。提供的产品应有两部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对于新 2 产品,必须经过挂网试运行,并通过产品鉴定。 运行条件 2 . 系统标称电压和频率: 10kV , 50Hz 。 2 .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12 kV 2 . 系统接地方式: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单相接地时允许持续运行 8h。 2 .2 环境条件环境温度: -10~+40 ℃; 海拔高度: 1860m ; 污秽等级: Ⅱ级(外绝缘爬电比距: 22mm/kv ); 相对湿度: 85% ; 地震烈度: 8 级; 设备安装场所:户外。相对湿度: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0%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5% 2 .3 敷设条件:室外电缆沟、电缆沟,室内电缆桥架。 2 .4 运行要求 2 . 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为:交联聚乙烯绝缘 90℃。 2 . 短路时, 5 秒钟内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 250 ℃。 ,其技术参数除应符合 GB/T12706-2008 的要 3 求以外,还应满足本标书以下要求。 导体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 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采用紧压圆形硬铜导线。 挤出交联工艺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共挤工艺,化学交联。 导体屏蔽导体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导体上, 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在剥离导体屏蔽时,半导电层不应有卡留在导体绞股之间的现象。导体屏蔽层的标称厚度为 。 绝缘绝缘标称厚度为 ,最小厚度不小于 ,绝缘偏心度不大于 8%. 电缆不圆度电缆不圆度应不大于 10% 。电缆不圆度=( 电缆最大外径-电缆最小外径)/ 电缆最大外径× 100% 成品导线标志成品架空绝缘电缆的表面应连续印刷厂名、型号、电压、导体截面、制造年份和计米长度标志,不得连续 500mm 内无标志。 电缆盘 4 供方应用铁木结构导线盘。电缆盘应能承受所有在运输, 现场搬运或在任何气象条件下户外至少储存 10 年期间可能遭受的外力作用。并且电缆盘应承受在安装或处理导线时所可能遭受的外作用力不会损伤电缆及盘本身。 4. 试验 电缆在制造、处理、试验、检验过程中,需方有权监造和见证, 供方不得拒绝。需方技术人员的工作不对厂家产品质量负责。 在出厂和抽样试验前 30天, 供方应预先通知需方, 需方应在 10 天内答复供方是否去见证。如需方放弃见证, 则供方应将所作的试验以试验报告的形式提交需方。 出厂试验每批电缆出厂前,供方必须对每盘电缆按 GB/T12706-2008 以及本招标书要求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报告除附在电缆盘内以外, 还应汇总三份送需方。出厂试验项目序号试验项目试验依据标准 1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 2 局部放电试验 GB 3 交流电压试验 GB 5. 包装、运输及维护规则 电缆应妥善包装在符合 GB4005 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 电缆交货使用电缆盘, 每盘电缆长度一般不小于 500m , 两端应 5 有可靠的防水密封保护, 电缆盘上应标明: 盘号、电缆型号、规格、长度、毛重、厂名、正确旋转方向及制造年月和供方名称。 封盘方式依据运输条件而定。 出厂试验报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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