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流程基本规范
1、门诊顾客诊疗规范
(1)在门诊各科独立工作的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具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门诊设置导医服务台,有护士进行专科分诊;
(3)保障顾客就诊时间,原则上门诊各科顾客就诊时间符合卫生部规定;
有上级医师指示;
(11)因治疗出现的副作用应明确记录并报上级医师;
(12)主要治疗措施应在确诊后及时实施;
(13)禁止滥用药物或过度操作;
6、抢救规范
(1)各科室有本专科危重病急症抢救常规;
(2)抢救室监护、抢救设备及药品完备;
(3)有抢救任务时,值班医师应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并报告上级医师;
(4)有抢救任务时,二线医师15分钟内到达现场,需要会诊讨论的应于1小时内实施;
(5)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措施1分钟内实施;
(6)急诊检验标本一到立即检测并及时报告结果;
(7)需用血时,血液30分钟内到位;
(8)抢救手术在诊断确立后1小时内实施;
(9)重大灾害处理或群体抢救应由医院成立专门抢救组织;
(10)对顾客生命体征的监护3分钟内实施;
(11)抢救病例须经上级医师指导,重大抢救由科主任直接指导,多科抢救由院医务科协调;
(12)抢救记录应于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完成;
(13)抢救成功病例转出抢救室应报上级医师批准。
7、手术规范
(1)认真执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严禁超越权限实施手术;
(2)应有本专科常见疾病手术的围术期控制方案;
(3)择期手术术前应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手术方案有上级医师审批意见;
(4)重大手术须经会诊讨论决定手术方案和时机;
(6)致残手术须报请院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
(7)严格执行术前谈话和签字制度;
(8)当日术前术后顾客应有书面交班;
(9)术者及麻醉师手术前一日查看顾客,检查术前准备情况;
(10)中、大型手术必须实施术中监护;
(11)术中更改手术方案或出现紧急情况,应报上级医师或紧急会诊决定,并通报顾客家属签字认可;
(12)择期手术住院5日内实施(特殊病例除外),急诊手术当日实施;
(13)传染病顾客手术应严格实行隔离措施;
(14)手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必须在手术室或ICU稳定生命体征后方可送回病房;
(15)按时完成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及术后记录;
(16)禁止擅自实施非本专科手术;
8、围手术期管理规范
(1)术前诊断明确;
(2)术前完成下列检查;
血常规、血型、交叉配血、凝血功能、电解质酸碱平衡、肝肾功能、心电图、胸片、专科特殊检查。
(3)术前手术医生查房;(特指上级医师查房或术前讨论)
(4)术前术后麻醉师访视顾客;(急诊和局麻手术术前检查和麻醉访视酌情而定)
(5)手术方案合理;
(6)麻醉合理满意;
(7)术中正确处理意外情况;
(8)术中术后进行生命指征监测;
(9)无菌手术术后切口没有感染;
(10)术后引流管处理符合规范;
(11)术后复查下列各项常规:血、尿常规、电解质酸碱平衡、专科特殊检查。
(12)有术后并发症处理预案;
(13)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达95%以上;
9、护理规范
(1)医院护理工作严格遵守《深圳市基本医疗管理制度》、及《广东省医院护理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专科护理按广东省《护理常规》执行。
(2)按《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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