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自查报告
药房自查报告1
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陕西省怡悦药品有限公司依据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要求,依据《关于核查20xx年度省级两定医药机构协议执行状况有关数据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附件表2的量化考核评定标准,组织本记明显。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内服与外用药分开。有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区,并且标记明显。
7、我们每周都要检查药品存放环境和药品质量,每月做一次近效期药品检查,对近效期药品统计标示,督促刚好运用,无过期失效药品、可疑药品投入运用。
8、建立了药品运用的处方、收据、账册登记管理制度。严格凭处方发药,处方调配前先划价、告知患者药价,没有向非就诊者销售药品的行为。
9、严格按相关规定调配处方,处方调配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全部处方均保存两年备查。
10、特别管理的药品均按有关规定实行专人专锁专账管理、处方留存两年备查。没有运用、终止妊娠药品及其他规定不准运用的药品。
11、建立了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运用后销毁制度。运用过的无菌器械按规定销毁,并做好了记录。
12、药房(库)全体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了一次健康检查,并按规定建立了健康档案。
我院药房(库)主动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诚信遵守法律经营,努力建成让政府放心、群众满足、社会赞誉的规范药房。依据自查状况,我院药房(库)符合规范药房合格标准的要求。
药房自查报告3
为深化实行《山东省药品运用质量管理规范》,提升医疗质量和整体素养,对我们医院药房的状况实行了仔细、全面查,自查状况如下:
一、药房工作人员仔细学习并执行《药品管理法》和相关药事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有专人负责药品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了学习安排,业务人员定期实行法律学问和专业技术学问的学。
三、购进药品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经营企业选购合格药品。
四、后期建立建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主要内容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验收药品做到要:帐、票、物相符。验收记录按规定期限保存。
五、验收须要保持特别运输条件的药品时,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药品不予接收。
六、药房整齐有序,存放、陈设药品有专用货架和药橱,需冷藏、避光储存的药品在相对应条件下存放。有必要的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污染、防鼠设施,对全部设施设备、养护用仪器定期保养,即时修理。
七、定期对储存和陈设药品实行质量检查,每天视察室内温湿度。陈设药品依据剂型分开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
八、调剂室整齐,药品与所用物品固定放置,工作人员严格根据调剂室操作规程执行,调配时做到“四查十对”不合格处方拒绝发药,发药时仔细核对,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九、药品按“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药的原则。效期半年之内的药品填写效期药品登记簿,报损药品填写报损单,即时销毁。
十、仔细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发觉药物不良反应即时填报《药品不良反应/事务报告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十一、每月盘点一次,帐物相符
药房自查报告4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玄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23号]《关于在玄武区医疗机构中进一步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医院的药房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平安有效,结合医院实际,我们主动开展了“规范药房”的创建活动,现将自查状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在参与了玄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药房”的有关会议后,医院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创建“规范药房”活动,并于20xx年9月13日组织召开了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强调了对此次规范药房活动协作的重要性,明确了药房岗位责任,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比照“规范药房检查细则”仔细进行了自查自纠并限时整改。与此同时医院召开了药事管理小组会议,指导和监督药品验收、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督促和监督药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重申了此次“规范药房”活动的重要性,要求医院全部相关科室加以协作。
二、在此期间,邀请上级专家和领导对我院进行了指导,还学习参观了其他医院,并和医院的药房进行了沟通。专家和领导们提出我院药库的分区虽然有,但是安排不合理,位置有些乱。并对我院的药房制度建设、购药程序及相关材料等做了要求。随即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药品质量制度:药品购销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制度、药品出库制度、特别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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