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南京敏捷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
南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南京敏捷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供应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干脆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削减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南京敏捷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
1、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敏捷就业;
2、申报就业登记;
3、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1、南京籍全日制一般高校、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别教化院校职业教化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毕业一年内实现敏捷就业;
2、申报就业登记;
3、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
注:
(1)南京籍是指根据国家一般高校招生安排统一录用前户籍在南京;
(2)高校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一般高校招生安排统一录用并经全日制学习,毕业后取得一般高校毕业证的人员。
补贴标准
按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赐予补贴。
注:
(1)对比照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营者,按用人单位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方法执行;
(2)对比照敏捷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经营者,按上述对敏捷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执行。
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
1、敏捷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敏捷就业人员,可延长1年社会保险补贴;
3、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补贴可延长至退休。
注:
(1)上述“稳定就业”是指本人被用人单位招用,以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自主创业的。
(2)享受延长1年社会保险补贴期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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