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煤矿死亡事故的案例分析
(一)金**顶板死亡事故
死亡者简况:金**,男,38岁。初中文化,1979年12月入矿。工种级别为采煤工11级,工龄14年,本工种工龄14年。
事故经过:1993年4月15日中班,采煤一
两起煤矿死亡事故的案例分析
(一)金**顶板死亡事故
死亡者简况:金**,男,38岁。初中文化,1979年12月入矿。工种级别为采煤工11级,工龄14年,本工种工龄14年。
事故经过:1993年4月15日中班,采煤一区1076工作面,工人金**等12人执行移溜、整修任务。工作地点有一垂珠,班长安排了起底以及回柱放顶安全留意事项。17时12分,当金放到垂珠地点的支柱时,垂珠冒落,,经局中心医院30多个小时的全力抢救无效,4月16日22时55分死亡。
(二)张**放炮死亡事故
死亡者简况:张**,男,现年49岁。初中文化,1979年12月入矿。工种为巷道掘砌工,工龄27年。
事故经过:2006年4月25日早班,掘进二区1617轨道上山共出勤9人,组长岳**安排副组长刘**带着张**、蒋**、魏**在1617轨道上山回风巷开门处打眼爆破,其他人员运输车皮耙矸石。打完迎头炮眼装完药后进展联炮,11时36分,快联完炮时,张**催放炮员蒋**拉放炮线到戒备地点,剩余炮眼由刘**、张**二人连续进展联炮。放炮员蒋**将放炮线拉到位后,连接上放炮器,就发出放炮信号,无人应答,蒋**误认为刘**、张**二人已全部撤出迎头,便拧响了放炮器,迎头响炮打出的矸石将正预备撤出迎头的张**、刘**二人打伤,张**被击中头部、胸部和下肢,刘**被击中头部和胸部,张**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缘由
综合分析,事故缘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工自主保安、互保联保意识差,“三乎三惯”思想严峻,习惯性违章、集体性违章普遍存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缘由。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执行不严,现场治理混乱,监视检查薄弱,存在漏洞,是事故发生的主要缘由。
(三)区队重生产轻安全、重产量轻质量,工程质量低劣,是事故发生的主要缘由。
(四)各级治理人员深入井下现场不够,对“三违”制止不力,在安全治理上严不起来,制度措施落实不下去,未制造出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安全气氛,是事故发生的重要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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