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申请书
法院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
居处地:
联系电话:(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恳求将申请执行人安追加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变更或追加为被执行人,负连带偿付责任。
申请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恳求事项: 恳求变更“代县中小企业局”为被执行人或追加被执行人,并与原公司担当连带偿付责任。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原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于X年11月4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朔民终字第194号民事判决,裁定由原被申请人代县乡镇煤炭运销公司给付欠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费。申请人依法于X年11月27日向朔城区人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觉:
1、被申请人是代县乡镇煤炭运销公司股东出资%,朔城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朔城执字第2号执行裁定书。
2X年原被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承包合同,原被申请人一次性缴纳被申请人承包费七十五万元。合同约定原被申请人不担当承包前的一切债务。(附承包合同书)
3、原被申请人在X年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违规办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煤炭经营资格证》被山西省有关部门吊销,全部公章被代县中小企业局收回,公司随及被解散终止经营,自X年营业执照未年检。
4、被申请人利用原被申请人营业场所(铁路专运线)重新注册新的公司进行营运。鉴于上述理由证明,被申请人是原被申请人的主管部门又是开办单位,同时收取了承包费,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所以变更被执行主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81条之规定。
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刚好执行,充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看法第273关于“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变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被执行人”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变更被申请人“代县中小企业局”为新的被执行主体,并负连带偿付责任。
此致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法院执行申请书6
申请人:__,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1:_机床有限公司,居处地:______,电话:
被执行人2:___(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3:___(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4:ccc(公司股东),电话:
被执行人5:vvv(公司股东),电话: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恳求事项
(__)浔民初第425号民事判决书,马上给付申请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并负连带清偿责任;
。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__)浔民初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__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__)贵民三终第150号判决。依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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