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亲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劳动法加班的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
劳动法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亲密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劳动法加班的规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劳动法加班费的规定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班费的计算,依据加班的时间而定,假如平常加班的,按工资的百分之一百零一零一五十计算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酬劳:
(一)支配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零一零一五十的工资酬劳;
(二)休息日支配劳动者工作又不能支配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酬劳;
(三)法定休假日支配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酬劳。
二、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安排探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见,有责任供应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驾驭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供应;用人单位不供应的,应当担当不利后果。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次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恳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对对方诉讼恳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供应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见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担当不利后果。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削减劳动酬劳、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确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法律没有详细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说明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担当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允原则和诚恳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实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担当。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三)》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主见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担当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驾驭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供应的,由用人单位担当不利后果。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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