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住房失信惩戒机制
市场风险因素增多,国家仍继续强调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避免市场波动变化对经济增长、人民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冲击。2021年高速增长步入平稳、下降状态,住宅建设从总量扩张阶段步入总量放缓、市场区域结构分化,基于以上形势及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国家住房政策在住房不炒的总体思路指导下,逐渐由去库存、因城施策分类管理,过度到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建设上来,在时间上基本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16-2017年分类调控、长效机制起步期。2016年起为应对一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三四线城市库存过度的问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库存方面,要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同时首次提出将住房租赁市场培育纳入住房制度改革,增加住房供给渠道与途径。
第二阶段,2018-2019年因城施策、主体责任发展期。随着棚改货币化去库存任务基本完成,三四线去化周期回归合理水平,国家调整收紧货币化安置政策。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政策自主权,将土地、金融、财税、住房保障和市场管理等短期调控手段赋予地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强化地方政府担负起控房价到“稳房价的主体责任。
第三阶段,2019年至今,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全面落实期。2019年全稳回落、区域分化加大,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目标管理。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房地产市场波动较大,
市场风险因素增多,国家仍继续强调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避免市场波动变化对经济增长、人民就业、和社会稳定造成冲击。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加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二是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推动三线四档”金融管理。2020年8月央行、住建部出台了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三线四档,用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三项核心指标作为三条红线,将房地产企业划分为四个档位,打破了房企高负债、高周转的发展模式。新政策执行后,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1-9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保持增长,%、利用
%;%;%,反映出房地产企业自筹资金比例持续增长,预计可减少近万亿的负债规模,极大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稳健经营,有效预防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利于优化全社会资源配置。三线四档”将成为房地产长效机制中的重要举措,预示着该项政策在未来的执行阶段,适用范围和指标维度更具深远性,监管执行力度将不断加强。
(二)全省住房市场环境新变化。
“十四五”时期是吉林省贯彻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担负起“新担当、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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