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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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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国家赔偿法概述
第一节国家赔偿法的概念和功能
一、国家赔偿法概念
(一)赔偿的概念 按通常理解,赔偿是指致害人对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填平补齐。 第一章 国家赔偿法概述
(二)国家赔偿的概念 对国家赔偿有广义和狭承担等问题。
国家赔偿法中的归责原则主要有,双重归责原则(如日本),过错归责原则(如美国),公务 过错归责原则(如法国),违法归责原则(如奥地利)。
二、我国实行的归责原则 我国实行归责原则是违法归责原则。 实违法归责原则,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也有利于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行使国家赔偿请求权。
第三章 行政赔偿范围和赔偿关系当事人
第一节 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一、违法拘留与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三、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公民人身份亡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但属 于行政赔偿免责事项的除外。
第二节 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使行政职权造成公民、法人等组织财产权损害的,国家承担 赔偿责任,但属于行政赔偿免责事项的除外。
第三节 行政赔偿免责事项
一、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害。
三、法律规定的不负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行政赔偿关系当事
、行政赔偿请求人
作行政赔偿请求人的几种情形:
1、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受害的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2、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受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赔偿义务机关
作赔偿义务机关的几种情形:
1、行使行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 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 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3、共同行使行政职权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 同赔偿义务机关;
4、受托的组织和个人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 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 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6、经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复议决定加重损 害的,复议机关就加重损害的部分作赔偿义务机关。
第四章 行政赔偿程序
第一节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一、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概述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事宜不得直接诉请法院解决,而由赔偿义务 机关先行处理解决的一种行政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行政赔偿,既便利受害人行使赔偿请求权,也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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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jiyudian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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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