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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社会的山林保护意识.doc


文档分类:文学/艺术/军事/历史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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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社会的山林保护意识
  内容提要秦汉民间礼俗、学人论著以及法律文书申,都有反映山林保护意识的内容。秦汉社会山林保护意识的形成,有神秘主义观念的根底,也有表达当时天人观的文化理念的作用,这些观念因素影响着国家的行政倾向,而相应的法令又反E.P.F22:50A),“掾谭〞(E.P.F22:50B)。“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鄣————————⑴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第27页。⑵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悬泉汉简释文驯,?文物?2000年5期;胡子生、张德芳:?敦煌悬泉置汉简释粹?,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92—199页。守候敢言之府书曰吏民毋犯四时禁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犯四〞(E.P.F22:51A),“掾谭令史嘉〞(E.P.F22:51B),“时禁者敢言之〞(E.P.F22:52);“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鄣候敢言之府书日吏民毋得伐树木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伐树木〞(E.P.F22:53A),“掾谭令史嘉〞(E.P.F22:53B).。此类文书的总题,或许即:“●甲渠言部吏毋犯四时禁者〞(E.P.F22:46)。⑴看来,当时有逐级强调“吏民毋犯四时禁〞,“吏民毋得伐树木〞的制度,并严格检查,责任吏员必须定时上报“有无〞情形,并具名存档。⑵?风俗通义·五岳?:“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山虞长守之。〞?周礼·地官·山虞?:“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郑玄注:“物为之厉,每物有蕃界也。为之守禁,为守者设禁令也。守者,谓其地之民占伐林木者也。郑司农云:‘厉,遮列守之。’〞特别设置官职为山林“守禁〞,作为制度,是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董仲舒回忆秦时制度,有“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的批评。⑶事实上,汉代仍然多有制止平民进入的规模辽阔的山林苑囿,形成特殊的“自然保护区〞.其性质那么为皇家专有,其中“利〞与“饶〞不能为社会共享。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下的例外,就是在灾害严重的年代,皇帝准许民众入内采摘渔猎,以获得最根本的生活资料。所谓“守禁〞,所谓“遮列守之〞,在客观上对于维护一定区域内的生态平衡是有益的。?晋书·刑法志?说,曹魏政权曾经“改定刑制〞,陈群等“傍釆汉律,定为魏法,制?新律?十八篇〞。?新律序?回忆汉律内容,说:“?贼律?有贼伐树木。’法律有关“贼伐树木〞的处分规定,应是山林保护的重要措施。沈家本?汉律摭遗?卷四有“贼伐树木〞条,然而只限于“封树〞,又说:“贼伐者不必皆封树,而封树亦在其中,其事无征,姑缺之。〞⑷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贼律?也没有相关内容。或许今后新的出土资料的发现,可以为所谓“?贼律?有贼伐树木〞提供实证。四秦汉时期以禁忌形式表达的山林保护措施,有复杂的观念背景。?汉书·货殖传?写道,对于自然生物,应当“育之以时,而用之有节〞。从合理利用资源的观念出发,“*[山字下出头]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獭未祭,置网不布于壄泽:鹰隼未击,矰弋不施于徯隧。既顺时而取物,然犹山不茬蘗,泽不伐夭,蝝鱼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顺时宜气,蕃阜庶物,稸足功用,如此之备也。〞有关认识,似乎是以“稸足功用〞,也就是经济利益的考虑作为根本出发点的。————————⑴E.P.F22:49简文完全一样。⑵其他相关简例,又有“以书言会月二日·谨案部燧六所吏七人卒廿四人毋犯四时禁者谒报敢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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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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