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时间: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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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歇业]煎停止营业*不再营业K停业】ting/ye动)•暂时停止营业:~ 关门〜. 整顿I盘点存货,〜两天。❷歇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章“停业、复业登记”有规定:
第二十三条或董事会决议及复印件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外商投资的公司在经营期限届满前提前解散的,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
2、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已领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证正、 副本原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书》(地税)原件及复印件)
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前,应进行增值税、所得税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纳税款。
公司歇业的定义
作者:admin 时间:2011/08/24
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歇业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管理条例》第二十 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 一年的,视同歇业。”这是我们找到的有关“歇业”概念的仅有一条法律规定。由此,我们认为“歇业” 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对于“歇业”应掌握的条件应该是:一是该企业应当依法停止其经营活动二是该 企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必须达到一定的期。
一、 如何准确把握对企业法人“歇业”问题的认定
鉴于企业法人停止经营活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以及目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现状,在执行实践中, 为严格掌握按比例分配的条件,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平等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的情形可视为“歇业”:(一)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二) 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促使或执行措施时, 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三)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 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二、 对于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掌握
我们认为,对于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掌握应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或执行过程中首先采取保全 或执行措施时为准。鉴于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后至 执行完毕时,可能时间较长,在此期间也有可能产生新的按比例分配的申请人,故有必要明确界定“歇业” 的基准时间。这一基准时间应以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
施的时间为准。即在此基准时间以前符合上述“歇业”标准的即可按比例分配,在此基准时间以后符合“歇 业”标准的则不能按比例分配。
【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09:01】
解散停熟歇,有何不同
2007/03/31 23:22
歇棠是指康止、^止所经管的事棠,套句白言舌^,就是『不做了』、『厚斡号了』。不M,^M我仍随口 冏了一些人,逼些人包括噫法律的,和不是噫法律的,他仍『随口』的答案是『暂畤停棠』,也就是^, 言忍舄『歇』是『休』、『停』的意思。但是,雀下面逼畿彳固理由看起来,歇棠雁言亥是康止、^止管棠,而不 是『停棠』才是:
劳勤基率法第十一倏第一款规定了『歇棠』,而同倏第三款又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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