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培训
法律事务科部
第一部分合同概述
(一)合同内涵
(二)合同特点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
(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
(二)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合同主要风险点:
合同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权利义务
合同履行
违约
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概述
第二部分合同主体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二)合同主体的法律风险点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四)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一)合同主体——你在和谁交易?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二)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三)合同主体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
『案例一』认错借款人,几十万血本无归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事后,乙拒绝还钱。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得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2、找准交易对象(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要)
『案例二』谨防中间商欺诈
出口商甲经李某介绍曾与某国多个买家成交,并通过李某成功收款。2007年5月,甲与李某介绍的A公司签订近200万美元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列明的买方为A公司,但签署人却为李某。甲发货后,A公司以从未与甲签过销售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经调查,李某假冒A的名义与甲订立销售合同,骗取货物后,低价销售给A,取得货款后逃匿,甲损失惨重。
3、合同相关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
『案例三』错将付款人认定为责任方
A为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实力雄厚。出口商甲根据A下属子公司B发出的订单向B供应货物,并按照A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安排从母公司A处回收货款,收汇一直较为正常。考虑到A的优良资信,甲与A的子公司B签订了一系列合同。两年后,甲获悉B经营状况恶化、即将破产,此时尚有大额出运货款尚未回收,向A追讨,A以其非交易合同主体为由拒绝还款,甲损失惨重。
4、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案例四』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
我国某钢铁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国外的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上,A难以接受。某国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向A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签订了供货合同。到年底S只交齐了203万美元的货物。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齐货物。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商人,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了制造商很多货款。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收获,同时工期拖延,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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