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z.
公司债券风险的防措施
2021 年1月,证监会公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方法",公司债券发行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增长,债券市场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现象,一边是炽热的配行人需要有负担持续支付租金的能力;2限制售后回租的规模,如不得超过合并资产的10%;3对获得资金的现金比例以及对该局部资金的用途。
合并、收购
确保合并、收购等行为发生后,发行人信用状况不会大幅下降
企业发生并购重组、收购目标公司等情形
1通常只有在相关财务指标有所改善时,才允许并购的发行;2继受方承担债券项下的义务。
案例2:恒鼎实业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当发生控制权变更时,发行人应当发出回购全部票据的要约,以本金
-
. z.
101%的价格加上应付利息。2021年12月31日,恒鼎实业违反了该票据项下的局部条款,根据约定,持有人可以终止协议、加速债务到期或主所有债务到期。
结合我国情况,境外发行债券常使用的偿债保障条款对完善我国债券发行文件、增强投资者保护均有一定的价值。通过完善偿债保障条款给予投资人更加灵活的决策权,给予投资人完善的退出机制,不失为提高持有人投资能动性的有效途径,也是在债券存续期给投资人的一颗"定心丸〞。
二、担保权行使
近年来,随着债券市场违约风险的逐渐暴露,担保权行使问题引人关注,违约事件的发生警示我们,担保债券并不代表高枕无忧、绝对平安,债券持有人对担保权问题予以适当关注和必要管理是实现担保权增信功能的重要保障。
〔一〕担保权行使的常见问题及防措施
常见问题
具体情形
风险防措施
因担保物上的权利瑕疵等问题导致后期行权时出现担保物价值大幅缩水或权利实际无法实现
1已存在优先于债权人顺位的抵质押权;2被采取冻结等影响受偿顺利实现的司法强制措施;3其他不利实现抵质押物价值的情形。
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明确约定并细化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追加担保。
债券持有人无视担保物〔权〕管理,给后续处置留下了隐患
发行人对于担保物后续管理很不规,可能会损害债券持有人权益。
1及时发现和解决担保物存在的权利瑕疵或违规使用问题;2事前对设置抵质押权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以及其他不利情形等方面进展充分核查;3事后则代表投资人持续关注后续担保物〔权〕管理,采取必要的抵质押权保全措施。
-
. z.
担保机构"担而不保〞问题突出,投资者屡次"触雷〞
担保企业规模普遍小、风险高、风控体系尚不健全,加之监管不到位,专业担保机构易出现资金紧的的情况,代偿能力较弱。
1通过细化的制度设计强化担保方等主体的真实担保意愿;2重视担保机构代偿能力的识别和判断,加强风险防;3担保人的主体信用越高、相关性越低、担保条款设置越完善,其对债券归还的保障能力越强;4合理安排反担保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本担保方的代偿意愿和能力。
担保方企业与发债企业之间相关性较大,或者有的担保方受到互保、连保等的"捆绑〞,增加了代偿的不确定性
1担保方与发债企业之间较强的关联性会影响增信效果,一旦发债主体出现兑付困难,关联公司恐怕也力不从心;2担保方往往提供的是单一的信用担保,约束性较弱;3
公司债券的风险防范措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