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
一. 居住区规划概述
居住区规划相关概念
居住区——
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文化、节约用地、防风防寒;但东西向比例较大,转角单元空间较差,有漩涡风、噪音及干扰较大、对地形的适应性差等。
— 群体布局方式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点群式——
日照和通风条件较好,对地形的适应能力强,可利用边角余地,缺点是外墙面积大,太阳辐射较大,视线干扰较大,识别性较差。
— 群体布局方式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住宅间距
正面间距:按照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系数计算。
方位
0°~15°(含)
15°~30°(含)
30°~45°(含)
45°~60°(含)
>60°
折减值
正南向为0°,表中方位为正南向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仅适用于无其他日照遮挡的平行布置的条式住宅之间。
— 技术要求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侧面间距
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 与各种层数(低层、多层、高层)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多层条式住宅间距
— 技术要求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日照间距:在住宅群体组合中,为保证每户都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而要求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
日照间距系数=L/(H1+H2-h)
L—前后两排房屋外墙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H1—遮挡房屋建筑高度(从室外地坪至坡屋顶檐口或女儿墙上沿)
H2—室外地坪高度
h—北侧房屋一层窗台上沿设计高度
— 技术要求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满窗日照2小时的标准。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满窗日照1小时的标准。
— 技术要求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日照间距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Ⅶ
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小城市
大城市
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日照时间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
※天津地区属于第Ⅱ气候区,°,按照日照标准计算,~,,。
— 技术要求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日照间距
居住区公建配建的主要项目及规模
公建布置形式
◇沿街布置
◇成片布置
◇混合布置
◇集约布置
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居住区公建按照功能性质可以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体、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等八类。
公建的配套建设最主要的是要与其所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才可能既方便居民使用又发挥各配建项目的最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千人指标——即居民每千人拥有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千户指标——即每千户居民家庭拥有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千户指标可以避免千人指标因户均人口变化弹性较大的不足。但对于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地区则不如千人指标更加合理。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公建配建主要项目及规模
沿街布置——
街道具有购物、交通和人际交往等多种功能。街道空间的限定元素主要是各类公共建筑,通过空间的层次限定,功能组织,景观塑造等创造良好的街道交往空间。
沿街布置的形式可分为双侧布置、单侧布置以及步行街等。
三. 居住区主要用地规划要点
公建布置形式
成片布置——
这是一种在干道临接的地块内,以建筑组合体或群体联合布置公共设施的一种形式。它易于形成独立的步行区,方便使用,便于管理,但交通流线比步行街复杂。
居住区规划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