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校协议(2)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
联合办校协议(2)
2、任何一方提出中止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中止本协议。但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职责。 3、如果本协议中止,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并完成与学校相关的一切善后事宜,不得侵犯已入学学员的合法权益。十四 协议的终止和不可抗力 1、本协议有效期满时,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提出续签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并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续签本协议,但有效期不得超出___年。 3、 由于政治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和对其发生及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预定条件履行的,遇上述不可抗拒因素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其他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详情及有效证明文件。按其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部分免除协议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 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终止时,签约双方应共同对参加本项目学习的学员做出妥善安排并将学员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因未成功申办学校,本协议自动终止,所花费的成本由双方按比例承担,同时所投入的资金应无息返还。十五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一)违约责任的认定和赔偿 1、签约的任何方,不能按指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已方的责任、义务和承诺,均视为违约行为。 2、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造成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或给签约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侵害了学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相关方面合法权益,或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均视为单方面违约,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或因已方不当行为引发与第三方纠纷,致使无责任的签约方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时,无责任的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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