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试行)
目的
为激发员工自觉参与安全生产,加强员工安全警惕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性,同时,奖优罚劣,引以为戒,鼓励生产各部职业灾害达到为零目标,制订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应于本公司下列部门:织带部、染色部、印花部、包装部、工程部、生管部、物控部。
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指在生产过程中公司职工人身不受伤害与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安全奖励办法
如下表:
序号
奖励项目
奖励标准
1
安全生产无事故累积时间达3个月以上之部门。
20元/人
2
安全生产无事故累积时间达6个月以上之部门。
50元/人
3
避免公司造成财产直接损失达100-500元者。
嘉奖
4
避免公司造成财产直接损失达500-1000元者。
小功
5
避免公司造成财产直接损失达1000-2000元以上者。
大功
6
避免公司造成财产直接损失达2000元以上者。
大功及经济奖励
注: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累积以部门为单位,在累积期间若有工伤事故发生,累积时间即归为零,并于次月进行下一轮累积。
五、安全处罚办法
1、因人为不安全行为因素(事故者/责任者)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处罚如下表:
事故种类
损失内容
处罚内容
人身伤害
伤情
损失工时
事故/责任人
班/组长
课长
经理
轻伤
1日以内
罚10元
-
-
-
2 - 3日
口头警告
罚10元
-
-
4 - 7日
警告
口头警告
-
-
8 - 15日
警告
口头警告
-
-
16 - 30日
小过
警告
罚10元
-
31- 105日
大过
警告
口头警告
重伤
106日以上
大过
小过
警告
口头警告
死亡
-
-
大过
小过
警告
财产损失
直接损失金额在0-200元
85%
10%
5%
-
直接损失金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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