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讹诈与反讹诈的较量
王方近日记者接到一位侨民的电话,邀请记者喝咖啡。他讲述了一起自己亲身经历的讹诈与反讹诈事件。记者如约来到一家咖啡馆。他已在馆内等候,自我介绍姓张,并要求记者称呼他为老张。
老张爆料称,他数月前收到一封公函一看傻了眼,纸上真有自己的签字,一点没错,但是他的记忆中完全没有签合同这回事。时间是2008年4月。
老张手里拿着起诉书完全陷入恐惧和紧张的状态之中。翌日,他去找了一个熟悉的律师,这位名叫路易斯的律师也算是老张的老友之一。
老张将事件的原委一五一十说清楚,又将起诉书给路易斯过目。路易斯看后说,按照起诉书的说辞,你肯定要败诉,不但要付还款,还要付滞纳金和诉讼费。因为两个让你必输的要素俱在,合同和你的签字。
老张听后脸色苍白几乎要瘫倒在地上。路易斯一边安慰老张,一边让老张再仔细回忆回忆,四年前和什么公司谈过合同的事情。老张怎么也想不起来有过这回事情。
路易斯又问老张,那最近你有在西班牙人的什么纸上签过名?当然不一定是合同。
老张想来想去,好像在几个月前有一个西班牙人来他的商店推销廉价手机,但是老张没要,因为已经有手机,不过西班牙推销员却让老张签个字,说是请客户签字是证明我已经和多少个客户联系过,也是工作的内容,尽管没有签成合同,公司也会给点路费什么的。老张听后也同情推销员的境况,就在一张小纸条上签了名,但是老张清楚记得不是合同文本,他才了签字。
路易斯又问,根据公函上所写,他们在四年中不断写催款信,你收到几封?老张说,一封都没有收到过。老张还告诉路易斯一个情况,这个公函同时发出两封,一封发往他的住家,另一封发往他的商店。老张解释说,如果真是签署合同,不可能写两个地址,要么是商店,要么是住家。现在的问题是,对方怎么知道我住家的地址?
路易斯也觉得事情很蹊跷,疑点也很多:
1、对方根本没有发过催款信,但在起诉书上却声称多次发出。显然是谎言。2、字的真伪是个很大的问题。完全有可能是对方伪造了老张的签字来进行讹诈性的要款。3、能否认合同上的签字是出自老张之手,而且老张从未见过那合同,更不用说在合同上签字了。时间已经过去4年,对方就是想拖长时间让你忘记细节然后来恐吓你。
鉴于上述情况路易斯和他的律师团队经过多次商量后决定采用先发制人的方式对对方进行一次试探。试探的方向就是搞清楚签字到底是真的还是伪造的。如果真是老张签的字,不管你懂不懂内容,就按合同办事,违约就得付款,官司肯定输,试探一下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路易斯也写了一封律师信,信中用非常强硬的口气向对方提出几点要求:1、坚决否认老张签过字,要求对方将合同的原件和老张一起去做签字的笔迹司法鉴定。2、要求对方拿出在4年中发过多次催款信的证据。3、要求律师拿出网络公司的地址,电话和负责人的名字以便当面核对。
信发出后仅几天就收到了对方的回复。
对方的回复也非常强硬,声称:张xx的要求全部可以满足,但是我们会在法院里向你们出示证据,我们也可以在法院的监视下对张xx的笔迹进行司法鉴定。对方最后称,我们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会向你们提出付款要求的。云云。
路易斯看信后心里确实也有点拿不准主意。对方口气如此之硬,似乎胜诉的把握是百分之百。
不过路易斯团队的另一名叫亚历山大的律师认为,眼下双方都在打心理仗,双方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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