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讲解
◆本章内容知识树结构框架
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抽象;学习好本章内容以理解为主;考试题型主要是单选题、多选题,2011年本章分值是5分,预计2012年考分在5分左右。
本章重点掌握行政法的原则、渊源、行政主体及行政行为的内容。
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题型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知识点
单选题
3题3分
4题4分
2题2分
合理性原则、行政主体、行政事实行为、授益行政行为、间接强制执行措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多选题
1题2分
2题4分
2题4分
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行政行为的特征与分类、行政行为撤回、撤销和废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综合分析题
—
—
—
合计
5分
8分
8分
—
本章基础班内容讲解
第一节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以下四层含义:
(事前控权);如:《行政处罚法》等。
(事中控权);如:《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
(全程控权);如:《行政诉讼法》。
(事后控权)。如,《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简称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解释:行政合法原则讲的是无法律无行政的问题,即法无授权即禁止。与此相比,公民权叫法无禁止即自由。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合理性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
;
,符合公正法则;
。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法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有()情形的,属于违反实质合法性原则。(2010年)
[答疑编号36070101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相对于传统理论中的形式合法性原则来说,这实际上是一种实质合法性原则。
(三)行政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它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法律控制,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四个条件:
(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
(2)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
(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
(4)应急性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三、行政法的渊源
(一)行政法的渊源
;
法律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在行政法律规范中:《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属于基本法律;《税收征收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属于一般法律。
;国务院制定。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①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②地方规章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解释:立法结构是“1+3的结构”。“1”是省一级的政府能够制定省规章;“3”个较大的市((市规章)有:省会市(包括省会、自治区的首府)、特区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四个: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国批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18个
法律-赵俊峰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