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保定市徐水区法院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基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县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再审案件。
3、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的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4、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
5、依法办理司法协助事项。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负责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8、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9、负责法院内部的监察工作。
10、管理法院的经费和物资装备。
11、负责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工作。
12、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3、承办其他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设置独立核算机构1个:院机关内设机构12个,派出法庭6个。
第二部分:绩效预算信息
161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案件审判管理和执行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区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妥善审理经济转型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XX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件审判
依法审判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发挥服务保障职能。
审限结案率
≥96%
≥94%
≥92%
<92%
平均审理天数(天)
≤50
≤55
≤60
>60
案件结案率
≥85%
≥80%
≥75%
<75%
案件判决执行
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及委托执行案件。
积极推进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行公开率
100%
≥90%
≥85%
<85%
提前执结率
≥10%
≥5%
正常
超出规定时间
执行案件结案率
≥80%
≥70%
≥60%
<60%
审判管理
规范、保障、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包括:案件信息管理、案件质量评估、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运势分析等。
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促进审判质效、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
案件信息合格率
≥95%
≥90%
≥85%
<85%
审判流程公开率
≥
≥
≥
<
161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95%
90%
85%
85%
审判流程合规率
100%
≥9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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