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施工方法
业主提供的平面测量控制点和高程测量控制点;设计提供的总平面图、施工图等有关设计资料;国家、地方、行业制定的《工程测量规范》等规范、规程规定及设计要求;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其它要求。
根据总平面图和城市规划红线定点,定位采用精密全站仪定位,再用光学经纬仪进行单位工程放线。钉好龙门桩后采用光学经纬仪定出各角桩中心点坐标,并按要求留设原视点,然后根据角桩中心坐标建立施工平面轴线控制点,根据各控制点放出各细部位置。每层放线均在轴线控制点处用经纬仪进行投射放线。
施工前,在业主给定的水准点处将其引至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永久水准点4个,便于施工时的标高控制与传递,同时可作为建筑物沉降观测的参照点。施工时在主体底层柱建立控制网点的基础上,用钢尺沿柱向上传递,各施工层标高以柱标高为基点进行找平。
:根据《工程测量规范》结合本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竣工后使用期间的沉降观测,拟在永久性建筑物上埋设三个基准点,点位埋设方式按国家二等水准标石要求埋设,埋设时间要求在开始一层施工前,以确保基准点的稳定要求,基准点稳定后,须与高程控制点进行联测。
(1)采用精密水准仪按国家二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
(2)在一个观测区内,水准点不应少于三个,观测点应在建筑物角点及中部适当位置,布点距离不大于30m,,三个基准点间采用闭合水准路线,基准点与观测点间采用闭合线路往返测,每次观测应尽可能固定使用同一仪器、同一组人员、气象条件基本相同和同一观测水准线路。
(3)资料提交:工程竣工后,向业主提供施工期间的沉降观测成果资料,观测点平面布置图,荷载—时间—沉降曲线图等资料。
,需经过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采用正、倒镜法,各条轴线传递误差小于±。
。
基础土方开挖前,首先根据施工图、拟定的测量定位成果,会同业主、监理测量出基坑的边线。在地下室土方开挖时,设好排水沟和集水井。
基础土方采用反铲挖掘机开挖,人工进行基坑整底修边。在放土方开挖边线时,应根据土质开挖情况,会同业主、监理单位确定其土方放坡坡度和施工工作面。
土方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对其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合格后经监理单位、质监部门和设计院签字进行验槽,对其中线、标高等进行复核,确认无误、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挖土前,要先做好排水系统和开挖边线的测设工作,挖土时分层取土,并随层用竹签标识标高,待挖至设计标高后,对其轴线标高进行复核,经监理单位、质监部门和设计院共同验槽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除留足回填土外,余土用汽车及时外运。坑顶周边设安全防护栏杆及警示灯。
基槽(坑)成型后,严防雨水浸泡、扰动和长时间暴露,沿基坑底四周设排水沟。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做好原始记录并绘出断面图,及时验槽并做好混凝土垫层。浇捣混凝土垫层前将积水、浮土清理干净。
在基坑外设置外排水沟,做好雨水等其它地表水的排放措施。浅基础开挖采取在基坑内设自动抽水泵排水的方法,及时抽排基坑内的集水。一般深基坑内设置200mm×300mm的明沟加集水井,采用污水泵抽排与坡顶排水系统及场地总排水管沟连接,经沉淀后排入场地总排水系统内。
土方回填在基础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土前将槽(坑)内杂物清理干净,选用优质粘土。使用前过筛,取土样实验确定最优含水量和相应的最大干密度。回填时基础两侧均匀下土,分层铺摊。每层虚铺厚度不大于250mm,采用蛙式打夯机夯实,每层至少夯打三遍。必须确保外露基础尽快回填,严禁基础周边积水。
砌筑所用粘土砖应有出厂合格证,且进场实验合格,砌筑所用水泥应符合强度、安定性标准,砌筑塑化材料采用石灰膏,熟化期不得少于7天。
红砖应满足设计规定强度要求,保证几何尺寸、外观整齐。砌筑砂浆按设计规定和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配料。
粘土砖砌筑前须隔夜湿水,湿水深度为1~,吸水率达到10~15%。
现场设置四台砂浆搅拌机生产砂浆,四台物料提升机运输砂浆及砌体。
砌筑工程:分中放线一砖湿水—立皮数杆砌引砖砖墙砌筑一安木门框或预留门洞—砖墙构造柱、圈梁施工养护。
构造柱、圈梁:钢筋绑扎构造柱底部的砂浆、砖渣清理并浇水冲洗4模板安装-砼运输道搭设-隐检-烧筑砼-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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