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智慧教育联合运营业务合作协议
、在甲方下属公司和代理渠道的配合下,负责学校考勤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提供平安卡产品介绍和宣传资料,配合甲方搞好业务推广宣传。
、在甲方的统一组织下,对甲方及甲方代理商人员进行产品应用业务培训,包括终端、平台、APP的使用、终端设备的配送管理以及售后服务培训。
、协助甲方,在客户开通服务前,向客户声明免责条款。
、乙方须提供专有的直线客服电话和微信号用于受理客户的终端投诉,对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咨询、申告和投诉承担相应责任。
、在终端售后服务中,承诺对非人为损坏的终端,三包期内免费维修或
更换,三包期外收取零部件成本费并负责进行维修;人为损坏的终端,收取零部件成本费,如不能维修的,按照实际价格重新配发新终端。
、保持与甲方联络渠道的7*24小时畅通。
、在与甲方签署该协议之日起,不与其他运营商签署类似业务合作协议。
、因经营不善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提供服务,应提前3个月将有关情况告知甲方,同时配合甲方做好善后工作。
(四)乙方权利
、参与平安卡业务的运营,享受业务支撑费用的分成。
、有权要求甲方制定并提供相关技术规范、业务流程和管理规定等相关
文件,同时拥有查询相关为务数据的权限。
、对于甲方或双方内部制订且需要正式发布的,对乙方业务发展具有直接影响的信息,乙方享有知情权,但涉及国家和企业机密的信息除外。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完善业务服务功能的建议,并有权要求甲方协调乙方与其下属公司、营销团队和其他合作方的工作关系。
、对需要甲方配合处理的用户投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解决。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技术发展,升级更换和引进其他平安卡终端和设备,并与甲方协商调整价格和费用。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业务运营出现问题时,在3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四、收益分配
、平安卡业务服务支撑费收入分配方式:
根据平安卡月功能费实际收入,计费周期为每自然月的1日0时至当月末日24时,按以下比例标准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分成比例为:60%:40%
即25元功能费中,甘肃移动收入15元,甘肃博纳得收入10元。
、计费及结算依据为:甲方计费系统采集的成功计费话单与和校园业务系统中乙方业务开展的数据。包月计费的和校园平安卡业务以用户真实订制并且当月成功使用业务为依据。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中所有进行结算的费用依
据均应为实收费用,任何未实际扣缴成功的话费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3.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计费帐单,双方核对上月1日至最
末日期间的信息费用数额;乙方应在5日内反馈对帐结果,否则视为对帐无误。
4.甲乙双方对计费帐单存在异议,在基于话单成功状态报告前提下,双
方争议数额不超过5%,以甲方数据为准;否则,甲乙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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