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精准扶贫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摘 要:近年来,随着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局部地区仍然有大量人口处于贫困状态。2016年政府出台了针对农村扶贫工作的法律法规,这也是第一次对农村普遍低于城市地区。尽管农村地区贫困用户信用等级评价方式有所不同,但文化程度依旧是金融机构评定信用等级的主要参考指标[2]。同时,数据显示超过30%的贫困户家庭中,有的成员不具备自主生活和生产能力,还贷能力较差,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占比较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工作受阻,金融机构一再降低贫困用户的贷款金额,甚至拒绝给部分信用等级较低的贫困户贷款。
2 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主客体之间的博弈导致运行机制扭曲
在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运行的过程中,主客体是由贫困人口、金融部门、贫困县政府组成。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理想的运行状态是三方之间相互制约,形成和谐统一的运行机制。在实践中,主客体三方之间的协调十分困难,多种问题和矛盾迸发,导致运行机制扭曲,难以达到最佳的运行效果[3]。基于非合作博弈理论,三方在短期博弈和长期博弈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进一步凸显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运行机制中的问题。
贫困用户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逆向选择
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缺少管制,私人放贷和非法放贷盛行,结合逆向选择理论,金融机构放贷门槛较高,私人放贷与非法放贷的门槛较低,在缺少法律意识的情况下,仍有较多的贫困农户放弃金融机构的贷款资金。逆向选择理论影响下的农村金融市场具有“劣质性”,导致出现了市场运转无效果的现象。
农村贫困用户信用意识薄弱
农村地区贫困用户信用意识薄弱,大部分贫困农户没有意识到信用等级的重要性。为了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僵局,贫困县政府积极开展贫困农户信用评价体系,采用百分制对农户的贫困和信用情况进行评级。由于贫困农户缺少信用意识,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导致信用评价等级较低。同时,贫困农户的投机心理导致农村征信准确性较差,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可能存在虚假信息的信用值冒风险,导致一部分贫困用户无法贷款。
3 改进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的对策
构建扶贫信息平台,精确贫困底数
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农村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实现金融扶贫,减少贫困人口。金融扶贫实现的主要途径是资金发放,明确精准扶贫对象是开展农村精准扶贫金融支持的前提。在信息时代背景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扶贫信息平台,有助于实现贫困数据的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扶贫信息平台,可以直接实现贫困农户信息的及时更新、修改、反馈,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同时也能够确定贫困底数。
明确扶贫目标,精确动态管理
贫困信息调查小组应及时对贫困用户信息管理平臺中的信息进行跟踪和更新,按照不同的信息要素,对贫困农户进行精确扶持。例如关注特殊情况的贫困用户信息,尤其是因病致贫和因灾害致贫的贫困用户,应将其列入扶贫规划中,让农村精准扶贫更加人性化;对于信用评价较高的贫困农户,应向其开放金融扶贫通道,提高金融扶贫额度或降低还贷利率;对信用评价较差的贫困用户,应及时纳入黑名单,使金融机构保持信息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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