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物流通关便利化
发挥物流业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物流发展质量、提升综合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左右,
推进物流通关便利化
发挥物流业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物流发展质量、提升综合物流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左右,达到长三角平均水平。
推进通关便利化
深化长三角海关特殊货物检查一体化改革,在省内扩大特殊货物检查作业一体化适用企业和货物范围。复制推广洋山港-芜湖港口岸联动接卸监管模式。鼓励开展港口、口岸等场所作业单证无纸化试点,加快港口集装箱业务单证电子化。加快建设常态化、规范化航空快件、冷链货物、鲜活水产品绿色通道,推动实现空中报关、预约通关。推进进出口提前申报,优化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强化各类要素支撑,增强保障能力
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省级以上示范物流园区以及列入省十四五物流业、综合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的重大物流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在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优化完善物流业亩均效益评价,引导各地合理设置有别于工业的评价指标。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
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拓宽物流融资渠道。统筹财政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REITs试点,支持重大物流项目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业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大力推广信易贷模式。支持金融机构联合物流企业发起设立物流产业发展基金。加大政策性担保对物流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企业财产、货运损失、民事责任等领域的综合保险产品。
加强物流人才支撑。支持安徽大学、合肥学院等院校设置物流学院或专业。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商协会、物流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建设物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切实维护快递等物流领域从业人员权益。对符合条件的物流从业人员,在居住证办理、公租房等公共资源方面予以保障。
推动数据信息开放共享。推动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市场监管、邮政、机场、港口等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提供查询便利。推进海关和港口物流信息对接。促进长三角地区物流信息共享交换。
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升运营效率
推动物流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促进现代物流业与农业、工业、商贸流通业等融合创新,每年评选认定典型案例10家左右。发展农产品产地直送和销地直采,加快消费品下乡、农产品出村双向寄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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