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工作注意事项及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简介
提纲
2015年项目申请与结题注意事项
科研仪器资助情况回顾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一、2015年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申请集中接收期:3月2日-20日16时
申请书撰写方式:所有项目申请书均在线填写。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使用同一身份证件申请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向依托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员承担和参与的所有在研项目清单。原联络网平台为依托单位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功能停止服务。
关于项目申请
(一)整合项目类型,优化资助格局(续)
2015年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
重点项目
重大项目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
联合基金项目
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
关于项目申请
申请书经费预算
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填写申请书时,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将按比例由系统直接生成。
注意:指南所列的项目资助强度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填写的直接费用与系统生成的间接费用之和即为申请经费。
关于项目申请
依托单位接收非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申请的规定
对于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依托单位同意其通过本单位申请科学基金资助的,应当认真审查该人员的资质和条件,签订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应当明确项目保障条件、工作时间、管理权限、经费使用、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内容。对于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还应当经其所在单位书面同意。
依托单位应当对上述申请人的资格和信誉负责,并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的管理。
关于项目申请
限项申请规定:基本维持不变。特别注意指南中的特殊说明。
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申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可以直接选择或者填写关键词。
关于项目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已正式颁布,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行为规范》已经12月2日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日颁布实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金管理办法》正报财政部审批中。
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复审管理办法、回避保密规定、成果管理办法以及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等管理办法正在加紧制定工作。
关于管理办法制定
今年所有会议评审在会前均在相关部门网页上公布了专家名单。名单公布之后,给评审专家打招呼的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干扰了评审专家的工作和会场秩序。
2015年起,按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将继续公布会议评审专家名单,但不再统一要求会前公布。请有关依托单位做好本单位申请人和评审专家的教育和宣传工作,共同努力净化评审环境,不断提高科学基金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关于会议评审专家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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