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要轻易写离职报告
导读:经常有人询问:“老板让我写离职信,我就写了,有什
么问题吗”回答很明确———自然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不要轻易写离职报告的真实原因。因为写不写离职信,决定着劳动关系存在或排除,
为什么不要轻易写离职报告
导读:经常有人询问:“老板让我写离职信,我就写了,有什
么问题吗”回答很明确———自然有问题,而且是很大的问题,不要轻易写离职报告的真实原因。因为写不写离职信,决定着劳动关系存在或排除,并进而决定着劳动关系排除后用人单位要不要向职工支付补偿金。
离职信是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排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双方已就排除劳动合同一事经磋商完成一致。《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于磋商排除劳动合同有两条规定,即第24条和第28条。根据第24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能够磋商排除劳动合同。这说明职工的离职信和用人单位的同意表示能够发生排除劳动合同
的法律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则划分了两种不同
的磋商排除情况,即用人单位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应该赐予职工经
济补偿金;职工先行提出的,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谁
先提出排除劳动合同,是职工可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的重点。而离职信
则意味着劳动关系的排除是由职工先行提出来的,根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很多情势下,即便职工不写离职信,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不能再维持下去,用人单位也是会找原因解雇职工的',如提出职工不胜任工作或许是劳动合同订即刻的客观状况已发生重要变化等。不论用人单位以哪一种原因解雇职工,用人单位首先必须提供支持这些理
由的凭证;其次,还必须向职工支付补偿金。除非职工确有切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失,用人单位才不必支付经
济补偿金,离职报告《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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