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
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目 录
1通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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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取相应的船舶主尺度。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需在其他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船舶(队)营运航速应不低于预定航程水域内可能出现的最大流速,且应满足海事部门对最低对岸航速的要求。在满足船舶(队)航行安全的前提下,用户可根据实际优化配置主机功率。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
按本尺度系列设计的船舶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
按本尺度系列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
本尺度系列采用定义如下:
总长—指船体(包括永久性固定结构在内的)最前端至最后端间垂直于舯站面方向量度的距离。符号:LOA 。
总宽—从一舷到另一舷垂直于中线面方向量度(量至船壳外板、护舷材或缘饰材的外侧)的最大距离。符号:BOA。
适用航域—符合某一尺度系列之过闸船舶,其可允许通过的内河限制水域。
、适用及解释
本尺度系列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尺度系列适用于生效之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本尺度系列由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管理及解释。重大事项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的内河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船型名称
BOA
m
LOA
m
参考设计吃水
m
参考载货吨级
t
适用航域
京淮货-1
36~40
~
300
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
京淮货-2
42-45
~
400
京杭运河
京淮货-3
42~45
~
500
京杭运河
京淮货-4
44 ~45
~
500
沙颍河-淮河干线
京淮货-5
44~55
~
800
京杭运河
京淮货-6
53 ~55
~
800
沙颍河-淮河干线
京淮货-7
47~58
~
1000
京杭运河
京淮货-8
53 ~60
~
1000
沙颍河-淮河干线
京淮货-9
57~63
~
1500
京杭运河
京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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