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手语政策说明
关于制定《北京市安置听力残疾人就业单位
手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手语政策说明
关于制定《北京市安置听力残疾人就业单位
手语翻译岗位补贴办法》情况的说明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实现人口充分就业,有保障的就业,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上升,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市还有许多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残疾人未能实现就业,残疾人总体生活质量仍低于平均水平。听力残疾人是残疾人中较为特殊的群体,他们肢体完好,接受了正规的文化教育,相当比例的听力残疾人还接受了高等教育。但是由于交流困难,他们就业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已经成为残疾人中的就业困难群体,广大听力残疾人及其亲属反映强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残疾人就业工作,帮助听力残疾人就业,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安置听力残疾人就业单位手语翻译岗位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制定《办法》的背景、原则、主要内容以及经费等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办法》的背景
北京市现有劳动年龄段听力残疾人 人,其中,已就业3544人,就业率 %,远低于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已就业的听力残疾人多为轻度听力残疾人,具备一定的听说能力,中重度听力残疾人及未接受正规听力言语训练的听力残疾人,就业途径除了集中从事加工制造外,很难在社会单位找到合适的岗位。交流障碍是制约听力残疾人就业最主要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残疾就业服务中心选取部分安置听力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开展了试点工作,为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手语翻译,定期到单位为职工培训手语,同时帮助听力残疾人与单位沟通、处理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到了很好效果,在帮助听力残疾人稳定就业的同时,也调动了这些单位安置听力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每年均招收一定数量的听力残疾人。制定出台《办法》,为安置听力残疾人就业单位免费培训手语翻译并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一方面,为听力残疾人提供全面的手语服务,另一方面,充分调动单位积极性,形成有利于听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制定《办法》的原则
1、服务全覆盖的原则。《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
听力残疾人就业,可按规定享受手语翻译岗位补贴。保障每名在岗听力残疾人都能享受手语服务。
2、标准明确、操作性强的原则。目前全国没有一个关于听力残疾人就业给予手语补贴的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为此,我们查阅了大量资料,并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6年《关于手语补贴》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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