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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管理规定通知
通知
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门诊填写请假单,至少要提前三天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准假,原则上在本周内补出专家门诊。
不得由他人代出专家门诊,违反者按缺勤处理。
(四)特需门诊:
1、名称含义及申请资质:以专家姓名为门诊名称,该专家在专业领域有显着特长,有较高的知名度,对某类或多种疾病有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取得正高职称满三年可以申请开设特需门诊。或取得正高职称虽未满三年但出专家门诊每周超过两次,平均每次挂号>20人的可以申请。
开设形式:特需门诊原则上设定在每周固定时间开设,部分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定时间,通过电话或其它形式预约,与专家约定时间后出诊。特需门诊患者在辅助检查、住院、手术等可通过预约后优先进行。
挂号诊疗费:目前我院新申请的特需门诊挂号费统一定为60元(另加诊疗费8元,病人实际支付68元)。
业务管理:特需门诊的医疗质量由本专科负责,实行学科及院部两级考核,院部由医务处负责组织考核。
日常管理:各特需专家门诊的日常行政管理由各专科负责,门诊部负责督察及考核。
诊次限制:为保证医疗质量,特需专家门诊实行限额挂号,在规定的挂号时间内每半天限挂20号。
申请及审批流程:有资格申请者必须填写特需专家门诊申请表,经科室、医务处两级审批同意后,由门诊部安排时间和场所。
特需门诊请假应填写请假单,至少要提前三天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准假,原则上在本周内补出专家门诊。
不得由他人代出特需门诊,违反者按缺勤处理。
门诊考核相关制度
门诊工作是我院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各临床专业科室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门诊医务人员的言行更代表我院的窗口形象,因此在大力发展门诊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门诊考核工作。考核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其中行政考核与管理由门诊部负责,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由医务处及门诊部负责,满意度考核由文明办负责。
(一)科室门诊月度考核:
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方法
考核部门
行政考核
门诊开设状况10
专科门诊每周有一天未开设者扣3分,主治及以上资格者未按要求出门诊者,每人次扣2分
门诊部
医务处
请假制度执行10
未按请假制度执行一次扣5分
门诊部考核,科室落实到个人
迟到早退10
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1次扣2分,15分钟以上1次扣5分,未及时加强门诊力量导致病人集体投诉者,1次扣3分
门诊部考核,科室落实到个人
质量考核
医疗文书书写15
抽查门急诊病史、处方、报告申请单等,一份不合格扣1-2分
医务处
门诊部
投诉与纠纷15
1人次投诉扣2分,重大纠纷(通过协商赔偿、诉讼、鉴定)1例扣5-15分
医务处
门诊部
门诊均次费10
各科考核指标为基准值,每超过5元扣1分
医务处
核心制度考核15
每月选取不同的核心制度考核评分
医务处
满意度考核
满意度15
对各科室进行月度门诊满意度考核,90%满意可得15分
文明办
被考核单位:各临床专业科室,急诊,口腔,感染科。门诊部下属独立班组可以参考本考核办法执行。
考核奖惩办法:每月15日前,门诊部、医务处、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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