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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审价实务处理
一辆古董车,在合同中规定,买方买入古董车后只能用于展示。
合同从商业上是合理的,因为是反映了商业安排及买方进口货物的目的性;
但是从海关估价的角度,由于存在买方对货物处置权的限定性条款,就会存
在被认定为成交价格不合理问题。这里想要传递的信息是,买卖价格必须是
完整的所有权转移。
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因素的影响
在海关的法规中,对这些因素并没有详细的列举,而实践中,这条也用的少。Part One
海关审价实务处理及对税务的影响
例如违约金,如果在进口货物的当时,违约行为已经发生,而且违约金的金
额根据合同也能够确定的情况下,违约金对于货物本身的价格就会存在影响。
但是,如果违约行为是在进口货物以后发生的,那么违约金就不应该影响货
物的完税价格。
无转售收益(买方再次向卖方进行支付)
假设中国子公司从集团公司以每块10万美金的价格进口手表,如果合同中规
定,中国子公司每销售一块手表,需要向总部支付2万美金,那么这就属于
转售收益,海关如果看到类似的条款,会要求将相关的收益加入完税价格之
中。
卖方与买方的关系,即关联方关系不对成交价格产生实际影响(即是否为
公允价格?)
这也是最普遍的存在的问题,海关质疑关联方之间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调整项目
应税项目
运保费
成交价格作为完税价格的底线是成交价格应该是到岸价,即CIF价,运费和
保费都应该计入完税价格。Part One
海关审价实务处理及对税务的影响
需特别注意,由于空运的承运人很难在每一票货物发运的时候确定燃油附加
费的变化,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和买方定期结算相关的费用,但是就会造成进
口企业没有及时在向海关进行申报的时候反映燃油附加费的调整。曾经有某
跨国企业因为这个问题被海关稽查,补了很多的税。
容器费用
例如,很多奢侈品牌的成衣是连同衣架一起进口的,且在分销过程中,衣架
也是和成衣一起流通销售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进口时没有将衣架一同申
报,那么从海关的角度,这个成交价格就是不完整的。
佣金
如果在一个国际货物买卖中存在佣金,只有买方支付的,且是购货佣金,可
以不被纳入完税价格中。如销售佣金等,是与货物直接相关的成本与费用,
应该放入完税价格。
协助费用
例如,在来料加工中,经常存在委托人赠送或低价销售模具的情况,从商业
角度这是很合理的,但是海关可能会认为其中可能存在一些隐藏的交易,其
中模具的差额很可能影响到原材料的进口价格或成品的出口价格。
非应税项目
国内运输及相关费用
在DDP的交易安排下,会涉及进口后在国内运输的相关费用,根据海关的估
价原则,国内这段运输及保险等相关费用可以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技术培训费用
如进口大型的机器设备等,国外企业提供国内进口企业相关使用的技术培训,
海关规定此类的技术指导培训,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一般可以作为剔
除项。
折扣
海关只承认现金折扣和数量折扣。
其中,如果在一个国际货物买卖中能够证明,数量的折扣对关联方和非关联
方都是开发的,且合理的,并针对每一票交易的确定因素发生的,此时数量
折扣能被海关接受。
调整重点项目--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统计调查,2011年到2012年,因为特许权使用费被调查的比例从16%
增加到了28%。
应税的特许权使用费是指,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Part One
海关审价实务处理及对税务的影响
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条件1”); 或
-“与进口货物有关”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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