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案卷卷宗
年度 冀(
)公交(核)
号(准)
(年度、核字编号由受理部门填写,准字由省厅交管局填写)
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许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第115 □标识 □字样不符合 《机动车运
行安全技术条件》、《警车管理规定》、《车载电子警报器》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有关规定)。
、标志灯具:口符合规定;口 颜色口式样 口安装位置 不符合规定。
、警 报器:口音调符合规定;口未屏蔽与车辆使用性质无关的音调。
5、其他(或相关情况说明):□ 。
6、对实地核查情况,申请人(经办人)确认签字 :。
三、核查结果
1、经核查,申办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车辆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式样及颜色和警报器音调
及升压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2、经对提交材料和实地核查,存在 划“x”问项题。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由核查部门填写。符合规定的在对应项前“口”划,存在问题的在对应项前“口”划“x”)
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补正告知书
(存 根联) 编号:
(申请人):
年 月 日,经本机关对你单位提交的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核准有关材
料和车辆外观颜色、标志图案、警报器音调声压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口提交的材料 口
车辆 口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存在划“X” (项见核查笔录复印件)问题,请按照规定
口补正相关材料 口检验口改正并使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
技术条件GB7258 —2004 »标准要求,再行申办。
被告知人(签字):联系电话:
(核查部门).年 月 日
(此联由受理部门根据核查笔录情况制作。根据核查发现的情况在对应项前“口”划)
申办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补正告知书
编号:
(申请人):
年 月日,经本核查部门对你单位提交的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申办材料和
车辆外观颜色;万志囹惑警报器音调声压等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你单位口提交的材料 口车辆口
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存在划“X” (项见核查笔录复印件)问题,请按照规定在□
补
正相关材料 口检验 口改正并使车辆外观标志图案及警报器标志灯具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 术条件GB7258 —2004 »标准要求, 再行申办。
特此告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核查部门印章)
年——月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联)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牌号为 的(厂
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核准的申请,本机关于年 月 日
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
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0章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
第1款、《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9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提交的车 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送达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证
件。
(行政机关印章),年 月 日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存根联)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军 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牌号为的(厂牌
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核准的申请,本机关于辱 于 日
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5条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
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10章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8条
第1款、《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9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提交的车 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10日内向你单位送达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许可证。
联系电话:
申请人(经办人)签字: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存根联)
编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的申办牌号为 的(厂
牌型号)车辆申办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证的申请,经审查, 存在
问题,不符合 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5条、口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
技术条件GB7258 —2004 »第10章规定的条件、 标准 口 条的规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38条第2款、本行政机关决定不予你(单位)提交的申办车辆警 报器和标志灯具安装使用行政许可。
申请人(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月 日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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